陸對航空航天技術零件實施出口管制 違規追究刑責

陸商務部對航空航天技術零件實施出口管制。圖爲29日發射的穀神星一號海射型遙二運載火箭。(圖/取自人民網)

大陸商務部30日公告,爲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對航空航天結構件及發動機製造相關裝備及軟件、技術等實施出口管制。

大陸商務部、海關總署、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30日發佈關於對有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相關規定,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決定對下列物項實施出口管制。

公告指出,滿足以下特性的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航空航天結構件及發動機製造相關裝備及軟件、技術;燃氣渦輪發動機/燃氣輪機制造相關裝備及軟件及技術;航天服面窗相關裝備及軟件及技術;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纖維相關物項。

以航空航天結構件及發動機製造相關裝備及軟件來說,包括用於研發生產所列物項的技術及其載體,包括設計圖紙、工藝規範、工藝參數、加工程序、仿真數據等,也都屬於管制範圍。

公告顯示,若出口經營者未經許可出口、超出許可範圍出口或有其他違法情形,會由大陸商務部或海關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者,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告將從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大陸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相關政策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地區。出口符合相關規定將予以許可。該發言人表示,中國政府堅定維護世界和平和周邊地區穩定,保障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促進合規貿易發展。同時,反對任何國家和地區利用來自中國的管制物項,從事損害中國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