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公安部擬新規 電詐與關聯犯罪被追究刑責者懲戒3年

大陸公安部網站13日公告正研擬涉及因電詐與關聯犯罪被追究刑責者的懲戒3年規範。(示意圖/達志影像)

大陸公安部網站13日指出,爲貫徹落實反電信網路詐騙法,近日同有關主管部門起草《電信網路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內容共19條,主要包括懲戒原則、懲戒對象、懲戒措施、分級懲戒、懲戒程式、申訴覈查6個方面內容。

具體如堅持分級懲戒、過懲相當,對於因實施電信網路詐騙及其關聯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懲戒期限爲3年;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懲戒對象,懲戒期限爲2年。

而透過綜合運用金融懲戒、電信網路懲戒、信用懲戒以及納入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等懲戒措施的同時,保留基本的金融、通訊服務,確保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