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飛訓部女連長與參謀官赤裸共處 公公抓姦反被打傷

臺南市一名陸軍飛行訓練指揮部已婚少校女連長小美(化名),因與同事阿德(化名)被發現2人在家裡赤裸,被小美的公婆抓姦。(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市一名陸軍飛行訓練指揮部已婚少校女連長小美(化名),與已婚少校後勤參謀官阿德(化名)被發現2人在家裡赤裸共處,被小美的公婆抓姦,阿德竟出手毆打小美公公導致他受傷,阿德因此被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已婚少校後勤參謀官阿德與已婚少校連長小美爲部隊同事,去年7月28日晚間,小美的丈夫小偉(化名)透過住家監視器發現小美與阿德獨處,便請住同一社區的父親前往查看。小美的公公與婆婆來到住處,在主臥室內發現阿德未着衣物,與僅着內衣褲的小美同處一室。

小美見狀,迅速至客廳拿衣物給阿德穿上。阿德準備離開時,小美的公公拿手機試圖拍攝阿德的臉部,雙方因此發生拉扯,過程中導致公公右手破皮長達4公分。事後,公公報警處理,經檢方偵辦後起訴阿德。

法院審理過程中,小美的公公於去年12月因故離世,但法院認爲其陳述可信且必要。此外,現場拍攝的照片及光碟影像因畫質不佳,無法清楚辨識阿德的身分,但公公於生前指證明確,結合小美及其他證人供述,法院認定阿德涉案事實明確。

而小美原爲陸軍飛行訓練指揮部少校連長,因其夫小偉向指揮部反映本件情事,經該指揮部查證後,於113年1月1日汰除小美,小美最終也與丈夫小偉離婚。

她最初在軍方調查時並未指出阿德身分,但在與小偉的對話中透露細節,並於檢方偵訊時指認阿德爲當事人。法院認爲,小美在偵查中供述一致且可信,無誤指可能。

法院審酌,阿德爲現役軍人,已婚並有3名子女,竟至同單位已婚之女性家中赤身裸體,與僅着內衣褲之女同事同處一室,不論有無其他逾矩行爲,所爲已侵害該女同事丈夫之配偶權,經民事判決認定阿德應賠償該女同事丈夫100萬元。另酌及告訴人所受傷勢、被告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對告訴人既未認錯,亦未賠償告訴人,告訴人帶着本件之遺憾離世,最終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