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大執法成果爆表!苗警15天取締3360件 推廣多國語加強宣導
▲苗栗縣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結合縣內多個工業區,共同辦理多國語言交通安全宣導會。(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配合交通部與內政部警政署宣佈自9月1日起連續1個月實施全國路口交通安全大執法,重點項目爲「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5大項。總計15天來共取締3360件,其中以闖紅燈2663件最多。
苗栗縣警局表示,15天大執法中,苗栗警方依法舉發車輛(直行)不禮讓行人61件,車輛轉彎不禮讓行人125件,闖紅燈2663件,行人違規511件,連同外籍移工違規案件爲46件。苗栗縣警察局長翁羣能表示,警察交通執法是期盼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減少民衆生命財產的損失,取締只是方法之一,而非目的。
▲苗栗縣警方自9月1日起至15日,共取締3360件違規事件。(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另外,同仁應廣泛宣導用路人周知,另宣導對象除了國人以外,更應遍及來自世界各國外籍移工、新住民。因此,交通警察隊結合苗栗縣工業會至竹南、銅鑼及中興等工業區共同辦理多國語言交通安全宣導會,邀集外籍移工及新住民與會,且提供中文與菲律賓、泰國文等語言對照簡報資料,同時聘請翻譯人員即時口語翻譯,達到跨國多方語言宣導效果,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
翁羣能也提醒,爲維護路口通行安全,駕駛人與行人須共同遵守交通規則,呼籲汽機車駕駛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另外,行人也應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不任意穿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規定等,通行纔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