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續爲鄭爽案敲警鐘 建立嚴密稅收監管制度
陸媒續爲鄭爽案敲警鐘,建立嚴密稅收監管制度。(澎湃新聞)
大陸藝人鄭爽日前遭稅務部門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人民幣,下同)一案,持續發酵,大陸紅星新聞網28日評論指出,要認識到,這些案例的查處,依然是被動的。如果沒有爆料和舉報,可能不會這麼快發現,並查處得這麼徹底。所以,更當反思的是,如何通過范冰冰、鄭爽這些現成的案例,去總結經驗教訓,在娛樂圈乃至更多行業,建立嚴密的稅收監管制度,堵住那些黑箱操作的漏洞。
評論說,需要認識到,這不僅僅是范冰冰、鄭爽個人的問題,而是娛樂圈的一個行業性問題。
據報導,范冰冰涉稅問題被查後,有17位藝人被約談,截至2018年底,影視行業納稅人自查申報稅款就達到117.47億元;鄭爽因偷漏稅被查後,75位明星緊急註銷200家公司……不管有無直接聯繫,扎堆出現這一系列動作都已表明,問題不是孤立存在的,簽訂「陰陽合同」、設立「掩護公司」、勾兌「增資協議」等現象,儼然已是圈內一大潛規則。
明星藝人偷逃稅問題,在大陸內外一直都存在。早在1989年,歌手毛阿敏就曾被曝出在黑龍江演出5天期間偷漏稅近4萬元的消息。這在當時並非小數目,也引發了輿論的強烈關注。時年26歲的毛阿敏由此被罰款60多萬元,還受到了其他處分。作爲「90後」,哪怕鄭爽不知道毛阿敏的案例,也該吸取2018年范冰冰因涉稅問題被處罰款8.84億元的沉重教訓。
評論稱,很遺憾,鄭爽並沒有在意前輩的前車之鑑,依然存在着僥倖心理。她沒有意識到,逃稅漏稅是觸犯法律的行爲,這在任何行業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線。娛樂圈也是一個商業化、經營性的行業,也需要守序經營,依法納稅。
現在,一個鄭爽被查,還沒被曝出的更多「鄭爽們」,此刻也多少應該有所觸動、有點收斂吧。
評論說,值得一提的是,鄭爽偷逃稅問題之所以被曝光,「得益於」其和前男友張恆之前的矛盾糾紛,張恆以當事人之一的身分選擇了自曝,監管部門才得以介入調查。此前,范冰冰的納稅問題之所以被查,同樣源於網路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