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偷渡來臺30年 掉手機警局領回露餡被逮

偷渡來臺30年的李男,因在夜市掉手機意外被查獲。(警方提供)

有民衆春節逛夜市時,撿到手機並拿至派出所,警方通知林姓失主前來領取,發現對方提供的身分證字號,竟然是公共危險通緝犯,林見無法抵賴,才坦承自己姓李,約30年前從大陸福建偷渡來臺,原本一直沒被發現,沒想到因爲掉手機而漏餡。

泉洲所警方春節時,有民衆在南機場夜市撿到1隻手機,好心拿至派出所,此時剛好失主的友人打來電話,經聯繫後,「林姓失主」隨後前往泉州街派出所領取。

警方要求林提供身分證字號登記、存查,但林報出資源後,警方發現他因公共危險罪遭通緝,此時對方臉色大變,警方進一步查詢電腦系統,又發現林男長的跟取領人完全不像。

失主見無法抵賴,這才坦承自己不是林,而是從福建偷渡來臺打工的李男,林的身分證字號是當年對方同意,特別背下來的。

李向警方表示,大概30年前左右他從新竹偷渡來臺,當時的總統還是李登輝,此後都在雙北一帶工地打零工,曾經遇過臨檢,就背林的身分證來矇混,期間曾經在路上遇過2、3次警察,都有順利過關,不知道他後來竟會被通緝。

警方訊問後,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將他送往移民署等待遣返,李男則感慨自己躲了30年,因爲很習慣臺灣生活,所以從來沒想過再回去,沒想到會因爲逛夜市掉手機,讓深藏多年的秘密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