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6年才能成爲「國民」 丁守中推4年就該拿到身分證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大陸配偶需6年才能得到臺灣身分證。(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國民黨臺北市長參選人丁守中1日上午出席「新住民陸配姊妹一人一菜座談」,質疑陸配、外配不平等,陸配要六年才能拿到臺灣身分證,成爲「國民」,呼籲政府公民權需有一套標準,要像外配一樣四年制度。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外籍配偶適用的是國籍法、入出國及移民法,內容規定需居留3年、定居1年,合計滿4年以上,方可取得臺灣身分證;大陸配偶則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內容明定要居留4年、定居2年,合計滿6年,才能得到臺灣身分證。也就是說,大陸配偶想要取得臺灣身分證,足足要比外配多上2年的時間。
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因爲適用的法律不同,入臺到入籍取得身分證的時間也不同。對此,丁守中表示,過去自己在立法院曾提案,質疑陸配公民權爲何要拖到六年才能成爲「國民」?痛批民進黨執政不力,應該要有一套標準,陸配、外配一視同仁。
至於關注新住民陸配議題,是否爲選舉拉攏選票?丁守中說明,今天的活動是因爲新住民要幫他組後援會,強調未來要幫助新住民全部融入臺北生活,不要再受到歧視或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