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其國:善惡一念間
人有善惡之分,爲官也有善惡之別,因此也就有了善惡有報之說。尤其是後者,因其握有權柄,所以影響更甚。因此爲官一任,究竟是造福一方,還是危害一地,取決於其在善惡一念間作出的抉擇。
《清代吏治叢談》中,講述了兩個地方的官員在善惡一念間作出抉擇的故事。
其一說的是,嘉慶年間,福州人廖封主政沿海一郡縣時,當地海寇朱渥向廖投誠。作爲投名狀,朱還交給了廖一份與自己有聯繫的沿海居民名冊,人員不下數百。此時,廖如按名冊抓捕這些所謂的“私通海寇”者,可以說是爲己邀功的天賜良機。可他一旦這樣做,就會使那些罪不當誅的人罹禍,甚至毀掉他們的家庭。結果是,廖接過名冊,看都不看,只是對朱說了句:既然你已投誠,這名冊上的人就不必追究了。
也許廖已瞭解到,這些所謂與朱有聯繫的當地居民,平時並沒有和朱沆瀣一氣,更沒有爲非作歹,二者不可相提並論。所以廖說罷,便將名冊扔進一旁火爐。隨着一蓬火光竄起,名冊瞬間化爲灰燼。
這時有其他官員聞訊趕來,本想提議廖按名冊去抓捕“私通海寇”者,結果見名冊已被廖銷燬,只能幹瞪着眼,徒嘆奈何。而關鍵是,此後當地果然海晏河清,百姓生活有序。令人欣慰的是,後來廖的五個兒子都中舉入榜,有的還官至尚書……
其二說的是,常州人呂志恆在閩地任知府時,一次負責刑獄訴訟事務及對地方官負有監察之責的臬使,請他審理案件。當時閩省海禁甚嚴,凡谷粟之類的糧食均禁止出海,如有違令,就得處死。因當時海盜猖獗,海盜尤重搶糧,以養人馬。而當時閩省所轄漳州、泉州兩地,窮人很多,嚴重缺糧,百姓平時多以地瓜爲基本食物,所以當地官府也視地瓜爲糧食,如有私攜出海,亦屬死罪。然而,許多當地百姓覺得地瓜畢竟不同於谷粟之類的糧食作物,加上又無其他食物充飢,所以爲生存計,私攜地瓜出海者還是不乏其人。這些人因此獲罪,被處死者不在少數。
看到這樣的情況,呂知府不由得生出惻隱之心。顯然,他覺得對於這些沿海貧窮百姓而言,如若連攜帶地瓜出海充飢都不被允許的話,那無異於將他們往餓死的絕路上逼。心存善念的呂知府,忽然想起了《急就篇》中“餅餌麥飯甘豆羹”這句話,立馬就有了主意。他向上級打報告請示道,海盜們感興趣的是美食佳餚,對地瓜根本不屑。再說上面明令禁止的是私攜地瓜出海,那麼在“地瓜”後面加一個“餅”字——做成地瓜餅,它與純地瓜還是有區別的。所幸的是,呂知府的請示報告最後獲得上級部門批准。“自是全活無算”,無數百姓因此得以活命。
面對百姓的生存之艱和實際困難,呂知府本可以一句上面有規定,禁止私攜地瓜出海爲由,奉命行事即可;但他沒有這樣做,而是向上級遞交了那份請示報告。
堪可玩味的是,廖封和呂志恆當初在善惡一念間,毅然作出善的抉擇時,壓根兒就沒圖什麼回報。二人心存善念,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