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上58K工程師!他錯過報到「被取消資格」 怒告公司求償17萬
▲男子應徵上科技公司卻無法報到。(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桃園市一名王姓男子被一家高科技公司錄取,將準備前往中國大陸任職工程師,月薪爲5萬8000元,並要他在月中報到,然而他卻以護照及臺胞證過期要求延期10天,但10天后仍未報到,也沒有繳交指定文件,因此遭公司取消錄取,沒想到他以公司單方面解除僱傭契約害他失業,向公司求償17萬元。
王男被科技公司錄取,原本將前往中國大陸任職工程師,他卻稱護照和臺胞證過期,要求公司給予10天暫緩時間,公司同意延後報到,豈料,王男在最後期限內仍未繳齊離職證明、勞健保轉出單等文件,公司二度延期還等不到,因此取消王男的錄取資格。
沒想到王男憤而向公司求償17萬餘元,但科技公司指出,王男沒想繳齊資料,因此屬沒有完成報到義務,認定公司並沒有作業過失,也應不用賠償。
法官調查,王男辦妥臺胞證後,卻無法在下班前取得證件,也不敢向解釋原因,因此延誤交付,而且王男獲科技公司工作錄取後,仍在另外一家資訊公司工作,導致勞健保轉出證明無法如期繳給新公司,才無法完成報到手續,因此是他自己的過失,最後判王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