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政璋之父涉2300餘萬公帑補助款落跑 農糧署遭批浪費司法資源

嘉義地方法院駁回呂清涼對農糧署南區分署的聲請裁處罰鍰、給付其訴訟代理費用等事項。(本報資料照)

臺灣金聯準新董事長呂政璋的胞弟呂政諺經營青松果菜生產合作,拿農委會農糧署南區分署2345萬餘元補助卻落跑,其父親呂清涼也捲入此案,分署爲追回補助款,對呂父提民事訴訟、假扣押,卻反遭呂父批浪費司法資源,司法界人士也認爲多此一舉,凸顯農糧署因追不回補助款,亂了套。

呂清涼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對南區分署裁處罰鍰、給付他委請律師的訴訟代理費,他主張南區分署2023年5月間已以公法行政處分命他返還補助款,同年6月間又提起民事訴訟,明顯錯認審判權之歸屬,造成司法資源浪費,還聲請對他假扣押,他被起訴後,南區分署又未依期間繳交裁判費。

呂清涼主張,南區分署若非惡意提訟,也有重大疏失,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之1第1項規定,法院得各處原告、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12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南區分署給付他委任律師代爲訴訟的費用。

嘉院駁回呂清涼的聲請,理由是2023年8月間因南區分署未依限繳納裁判費,已裁定駁回其訴訟確定,而呂男在此裁定前,未曾主張南區分署有濫訟行爲、請求裁處罰鍰、給付訴訟代理費用,也就是這些事項都案件非訴訟標的的一部分,則呂男聲請補充判決上述事項,實屬無據。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