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倫?男4年後發現「娶到表妹」 竟因祖父母這層關係

有男子於結婚4年後發現自己近親結婚,便向妻子提告婚姻無效,法官審閱相關戶籍資料後,判決2人婚姻無效。(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有對夫妻於4年前結婚,但4年後先生髮現妻子的祖父與自己的祖母兩人是「表兄妹關係」,而他與妻子便是旁系血親六親等關係,依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近親不得結婚」規定,他向法院提告與妻子婚姻無效;法官調閱2人戶籍資料,確認男子與女子確實是旁系血親六親等的親屬關係,判定2人婚姻無效,可上訴。

據判決書記載,一對男女於2019年1月中旬結婚,但結婚約4年後,男子發現自己的祖母與妻子的祖父是「兄妹關係」,兩人變成是旁系血親六親等內,因此,違反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近親不得結婚」規定,男子提告與妻子婚姻無效,其妻子也未到法院出庭論辯,也沒有提出任何說明書狀,法官依家事事件法、準用民事訴訟法規定,準男子做一造辯論判決。

法官調閱兩人戶籍謄本,雙方目前婚姻關係仍維繫中,並依職權查閱其女子祖父兄弟姊妹戶籍資料、雙方直系尊親屬的親等關聯查詢資料,查出男子祖母與女子祖父爲「兄妹關係」,雙方具有旁系血親六親等地親屬關係,兩人婚姻已違反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近親不得結婚」規定,並依民法第988條第2款規定,判決這對夫妻婚姻無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