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象「車不讓人」釀1死71傷 屏警3天加強取締大執法!

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5月的行人路口交通事故發生71件,共造成1人死亡、71人受傷,爲此,警方將於12至14日全縣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路口車不停讓。(警方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5月的行人路口交通事故發生71件,共造成1人死亡、71人受傷,爲此,警方在1日啓用屏東市4處路口的「車不讓人」科技執法後,將於12至14日全縣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路口車不停讓,盼藉此降低交通事故。

警方指出,根據統計,屏東縣從今年1至5月,行人路口交通事故計發生71件,造成1人死亡、71人受傷,而爲維護行人安全,警方將於12日起至14日止,實施爲期3天加強取締路口車不停讓執法專案,期望降低路口行人交通事故。

警方提醒駕駛人進入路口務必減速慢行、注意行人穿越道有無行人通過,並遵守停讓行人的規定,如汽車前懸、機車與慢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少於1車道寬(約3公尺)即違規開罰,將處1200元至6000元的罰鍰。

爲提高行人通行安全,屏縣警局已於1日在屏東市中山路與民族路口、瑞光南路與民生路口、自由路與大連路口、自由路與公園路口等4處易肇事路口,增設取締「車不讓人」違規科技執法設備,強化汽、機車駕駛及行人交通守法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