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同工同酬! 桃園「代理教師全年聘期」上路

桃園市教育局今天宣佈,111學年度起,桃園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將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桃園市教育局提供)

桃園市教育局今天宣佈,111學年度起,桃園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將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已聘任在案的代理教師不追溯起聘日,聘期迄日延長至7月31日。桃園市長張善政說,落實同工同酬,讓代理教師領到完整的12個月薪水。

教育局指出,國中小未兼任行政職務的代理教師必須在寒暑假備課、協助處理班務或校務活動,與正式教師工作相同,聘期卻大多自當年8月27日起,算至次年7月2日止,實際上只有10個月又7天,長期以來產生「同工不同酬」的疑慮。甚至,桃園市高中代理教師自107學年度起已實施「全年聘期」,但國中小及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卻仍未落實,形同「一市兩制」。

教育局也提到,目前六都針對「未兼行政職務代理教師」部分,僅有臺北市針對再聘用的代理教師給予完整聘期;高雄市則是在提報教育局同意的前提下,給予完整聘期,其餘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皆未給予完整聘期;如今桃園市宣佈一律實施市立高中、國中、國小及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全年聘期」,率先給予代理教師完整的權益保障,可說是六都裡最照顧代理教師的城市。

張善政強調,落實「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可保障與正式教師工作內容相同的代理教師,此政策保障教師權益,更有助於留住優秀師資人才,降低代理教師流動率,讓教學及親師生溝通不中斷。

桃園市議員凌濤說,原本財政上的短缺等考量,要逐步調整,但他持續強力要求、發文給桃園市政府,要求真正落實「全年聘期」,終結代理教師薪資「一市兩制」的不平等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