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大生命案 法醫戳破兇嫌「助輕生」謊言
陳柏諺。(翻攝畫面)
士林地院審理陳柏諺殺害馬國籍蔡姓女大生,24日傳喚曾姓法醫師作證,他證稱蔡女遭掐扼窒息死亡,四肢有橢圓狀瘀傷,不排除是防禦性傷害或是掙扎扭打造成的,而陳男辯稱是幫助自殺,曾法醫表示「無法得知死者心理狀態」,但從脖子傷害觀察,是一次性的瘀傷,與陳男辯稱是勒了4次的跡象不同,檢察官斥責陳柏諺滿口謊話。
曾姓法醫擔任專家證人,他證稱,死者左側下齶有3條短淺的瘀傷,右側則有1條,經過前頸施加壓力,導致窒息死亡,而辯護人主張,蔡女在生前時囑託陳男幫助自殺,是否能從傷勢得知當時的情況,法醫師則稱「無法知道死者的心裡是怎麼想的」但從傷勢,不似遭人反覆多次掐頸,與陳男的辯稱不同。
法醫更稱,死者四肢及前臂的內外側都有瘀傷,手腕、膝蓋也有瘀傷,都是死亡前造成新傷,而且在喉嚨上方的舌骨斷裂,需要比較大的力量造成,若依人體本能反應,遇到外力攻擊,會自然防禦,無法排除瘀傷是掙扎、扭打造成。加上蔡女血液中有3種藥物,副作用是嗜睡,不排除陳男是在蔡女熟睡,猝不及防的情況下,掐頸造成蔡女脖子的傷勢。
檢察官抨擊,依陳男說法前後共4次掐頸,直到最後一次蔡女才昏厥,依法醫證稱4次掐頸造成瘀傷,要重疊在一起幾乎不可能,顯示陳男是說謊,蔡女脖子的瘀傷是一次的重壓造成死亡,四肢的傷勢更不可能是在同意下,幫助自殺時造成的。
陳柏諺去年10月13日上午10點多,在馬籍蔡姓女友住處,索討9萬9999元,徒手掐扼蔡女脖子致死,陳返回新北市租屋處尋短,經由陳的父母報案,陳在救護車上說「我殺了人」,士林警分局在大東路、蔡女租屋處發現屍體,全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