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我跟妳走」她悶死6歲兒 這些因素讓高院決定延押

許姓婦人因感情、經濟等多重因素,2022年10月悶死6歲大的兒子,她持刀自殘被救回,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認爲許婦無視其他求助管道,直接剝奪兒子的生命,就算兒子曾說「好,媽媽我跟妳走」可能也不懂其意,判她16年5月徒刑。案經上訴,因羈押期將屆,臺灣高等法院裁定自5月11日起延押2月。

高院指出,許婦(37歲)與死者爲母子關係,她拿枕頭殺害兒子的犯行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一審判處16年5月重刑,可預期有畏罪逃匿、規避可能,且案件仍在審理中,未判決確定,不羈押不足以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進行。

高院考量許婦經鑑定有高度自殺傾向,她在看守所內服用藥物控制身心症狀中,衡量國家社會公益、她的基本權利,因此認定有延長羈押必要。

許婦2021年與前夫離婚,雙方協議與前夫以每隔1至2周輪流照顧兒子。前年年中許婦被公司裁員,沒了工作經濟瞬陷困頓,她付不出房租,日常生活開銷又需要用錢,承受龐大的經濟壓力;同年10月她在新北樹林租處用枕頭悶死兒子,再持刀輕生。當時前夫聯繫不上許婦,帶着警方到她租處破門,赫見許婦奄奄一息,兒子則出現屍斑。

國民法官庭審理時,檢方出示許婦和兒子教師對話,許婦除常以兒子「肚子痛、身體不舒服、回南部、她上班要遲到」無法帶孩子上學等理由替兒子請假,有時還會無故不到校上課。老師聯繫不上許婦,轉而聯繫她前夫,她卻責怪老師;她請假時稱會替兒子補課、指導作業,但也沒達成,兒子跟不上學校進度。

檢方指出,許婦在手機與平板中留下兩種版本的遺書,稱從小到大都得不到家人討喜,想靠婚姻逃家,卻得到失敗的婚姻,丈夫還出軌,又遇上重要親人相繼離世,讓她對人生絕望,上班因此恍神而被開除。被辭退後,她在家休息1、2個月,覺得自己生病了但沒看醫生,幾度產生輕生念頭。

許婦在遺書內指控前夫家「沒資格有她血脈的小孩」,並指控前夫和小三在一起,殺兒子的理由是覺得兒子和自己太像了,怕兒子也跟她一樣得不到社會認可,兒子也說只想跟她在一起,「希望可以火化後和兒子放在一起」。

高院審理期間,許婦的父母究竟應算是「死者家屬」還是「被告家屬」惹議,告訴代理人、檢察官認爲夫妻只是在替女兒卸責,但許婦的辯護律師則稱「他們確實是死者的外公、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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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姓婦人(中)悶死6歲兒子,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判許女16年5月徒刑,臺灣高等法院裁定自5月11日起延押2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