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不到快篩恐遭記曠職 工鬥籲「買不到應提供防疫假」
工鬥呼籲,出勤快篩費用「應」由僱主負擔,而自主防疫期間若無法出勤應視爲防疫隔離假。(林良齊攝)
工鬥呼籲,出勤快篩費用「應」由僱主負擔,而自主防疫期間若無法出勤應視爲防疫隔離假。(林良齊攝)
近來我國新冠肺炎本土大爆發,接連數天新增案例逾萬例,指揮中心放寬居家隔離縮成3+4(3天居家隔離及4天自主防疫),並要求自主防疫期間要快篩陰性才能外出工作,但現今快篩一劑難求,勞工若因買不到快篩無法出勤恐遭記曠職,工鬥呼籲,出勤快篩費用「應」由僱主負擔,而自主防疫期間若無法出勤應視爲防疫隔離假。
「防疫照顧要給薪,出勤快篩僱主提供」,多個勞工團體齊聲呼喊,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吳嘉浤說,目前疫情連環爆、全國千校停課,家長被迫請「無薪」的防疫照顧假或家庭照顧假,臺灣的學童不斷在停課與復課的循環中,勞工需要「有薪」的防疫照顧假及家庭照顧假,而「家庭照顧假」的天數也應獨立計算並增加天數爲14天。
此外,工傷協會秘書長利梅菊表示,除了協助受僱勞工外,也應協助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僱主的勞工,否則若學童遭匡列,家長被迫在家照顧可能無法有所得,政府應協助勞工的生計。
因爲家中學童遭匡列隔離,在家照顧的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吳崇宇表示,雖然公司允許請「無薪」的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但其中僅有防疫隔離假有津貼可以請領、防疫照顧假仍是無薪。
勞動條件司司長黃維琛說,指揮中心要求自主防疫期間要快篩陰性才能出勤,如果因爲買不到快篩無法外出工作不可歸責於僱主,勞資雙方可以協議如採居家辦公或事假、特別休假等模式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