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定金VS.押金 學生租屋前必須知道的事

租屋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學入學許多莘莘學子即將展開新生活,若是沒抽到宿舍,就要在外租屋,新聞就常報導付定拒租甚至超收押金等糾紛,租屋族不可不慎!

Speedo速.包租代管-敦信中壢中北店-蔡明宸主任,特別針對,學生租房子如何搞懂定金、押金問題? 分成三個部份來說明:

Q1. 定金、押金差在哪兒?

A:定金通常是看屋後,房客想租、房東也願出租的話,房客會預付一筆錢給房東,是契約履行前的一種承諾;押金在法律上正式名稱爲押租金,又稱保證金、擔保金等,是爲了擔保房客租金的給付、房客對房子所造成損害的賠償,以及在租約期滿時房客按時返還房子的話,押金會退還;租金就是租房後,房客定期向房東支付的金額,直到租期期滿爲止,支付方式可每月、每季或每學期一付等等。

Q2. 收多少合理?

A:定金要付多少並沒有法定的上下限,通常房東會自訂金額請房客支付,視房子條件可能收5佰、1仟元甚至數萬元,或者有的房東想收月租金1/3,其實定金不論多少,都是代表一種承諾,如有一方反悔,可依民法第249條看誰有錯,他方得請求沒收或加倍返還,除非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像遇到921大地震或付定簽約時雙方就沒談好的細節沒有共識而無法往下履行,可返還定金或不能要求賠償。

押金的部份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七條,皆明訂押金之金額,不得逾二個月之租金總額,超過的部分房客有權利對房東主張用來抵付房租,而租金則視市場供需、房子條件,雙方溝通同意價格即可。

Speedo速.包租代管-敦信中壢中北店-蔡明宸主任(藍衣者)。 圖/蔡明宸提供

Q3. 付定金、押金時的注意事項?

A:繳交定金、押金時務必請房東簽收據,註明收款及付款人雙方姓名、身分證字號、金額、定金保留期限、違反約定賠償方式等,有效保障彼此雙方權益。

案例說明

高雄一名女房東遇到房客反悔不租,要求退5千塊定金,房東認爲按合約走不退錢,沒想到房客到派出所報案提告詐欺,警方還將房東帳戶列爲警示帳戶,租房子的民事糾紛演變成凍結帳戶,女房東不滿,警察未告知情形下凍結她的帳戶。律師建議可以對房客來提起誣告、以及損害賠償的刑事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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