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裝潢要申請 桃園簡化流程最快1天發許可

許多人買房後都想重新裝潢,打造自己的夢幻小窩,但卻少有人知裝修行爲要申請,違者最高可開罰30萬。(蔡依珍攝)

許多人買房後都想重新裝潢,打造自己的夢幻小窩,但卻少有人知裝修行爲要申請,違者最高可開罰30萬。(蔡依珍攝)

許多人買房後都想重新裝潢,打造自己的夢幻小窩,但卻少有人知裝修行爲要申請,違者最高可開罰30萬,桃園市建管處爲改善民衆覺得申請許可耗時,恐會延宕施工期程,通盤檢討後簡化室內裝修的申請書表和行政流程,最快1天之內即可核發施工許可。

民衆裝潢房屋,常遇到管委會要求申辦室內裝修許可纔可以施工,只要動到天花板、牆壁、固定式隔間的室內裝修行爲幾乎都要申請,避免硬裝、格局的改變影響配電、防水工程、災害逃生動線等居住安全,若未申請即私自裝修,除會被勒令停工,依建築法,屋主、承租者、施工業者都可能被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但民衆往往覺得申請許可耗時,恐怕會延宕施工期程。

建管處長邱英哲表示,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6層樓以上的住宅大樓裝潢時,如果更動到天花板或拆改分間牆,就要委託建築師或室內裝修專業人員規畫設計,送建管處審查覈準、取得施工許可之後,纔可以施工。

今年建管處已經針對住宅類型的建築物簡化申請書表及行政流程,委託桃園市建築師公會受理、審查並核發施工許可,大幅減少行政作業,民衆最快可以在申請當天即取得施工許可。

邱英哲表示,凡是建築物總樓層在15層樓以下、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下的住宅類型建築物,都可以利用簡易機制向建築師公會申請,目前安排的審查時段爲每週二、四上午,當天均會審查完全數的申請案,所以每週二、四的申請案,最快當天即可覈准。

邱英哲表示,由於公部門人力不如專業公會充裕,委託專業公會協助審查,除了可加速行政效率之外,最重要的是可以減省民衆的等候時間,讓裝修工程順遂進行。未來將擴大簡化至其他用途、樓層和麪積,以提供民衆更快捷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