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早餐滑進摩鐵…陪酒女被酒客性侵 丈夫「漏接」悲劇

丈夫「漏接」悲劇陪酒女酒客載走,滑進摩鐵性侵內射。(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南市一名陪酒女玲玲(化名)2014年2月26日工作到清晨,下班前用手機傳line請丈夫來接送,但後來她因爲手機沒電,導致丈夫沒有接到她。有一位楊姓男酒客就藉口早餐,將她帶到摩鐵性侵得逞,兩人結束後開車離開,她才趁機開門跳車求救。楊男被依強制性交罪,一審判處5年,上訴二審駁回。

法院判決書指出,楊男與朋友A到了當地一間舞廳喝酒,他們就點了玲玲陪酒聊天,結束後就帶着玲玲與玲玲朋友離開,找了另外一間酒店續攤到隔天(27日)凌晨5時許。楊男在準備散場時,藉口買早餐邀玲玲一起搭車,玲玲也沒有懷疑上車一起離開。

楊男卻把玲玲帶到摩鐵開房,強押玲玲上牀性侵內射得逞。玲玲則在楊男開車載她離開時,趁隙跳車向附近早餐店的路人求救,楊男隨後也被警方逮捕調查。楊男向警方供稱說,兩人去摩鐵是談好性交易,他也已經付了3千元,只是後來玲玲擡價要5千元,他不肯,雙方纔鬧翻報警

對此,玲玲表示,當時在摩鐵要開房時,她有對櫃檯人員說不要房間,但可能因爲音量太小,櫃檯人員並沒有理她,後來在房間她也有反抗楊男,結果因爲力氣較小,遭到楊男壓制性侵得逞。臺南高分院調查證人、玲玲驗傷診斷、監視畫面後,認定楊男確實對玲玲強制性交,維持一審判決5年有期徒刑,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