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追求人妻加臉書好友遭拒 竟破壞對方機車狠潑硫酸毀容
彰化地院日前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對被黃男判刑4月,但審酌黃男犯罪後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宣告緩刑2年。(示意圖/shutterstock)
彰化1名人妻因拒絕臉書好友黃男的追求,其騎乘的機車兩度遭黃男破壞,還遭黃男朝臉部潑灑硫酸,造成右臉及右頸腐蝕性傷害。彰化地院日前審結該案,雖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對黃男判刑4月,但審酌黃男犯罪後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宣告緩刑2年,以及義務勞務50小時。
判決指出,被告黃男於2021年12月間,透過臉書認識告訴人後展開追求,然因告訴人爲有配偶之人,遂婉拒黃男的追求,並將黃男臉書封鎖,造成黃心生不滿,並在追查得知告訴人的住處及作息後,展開跟蹤騷擾。
2022年7月間,黃男守在告訴人下班返家必經道路盯梢、守候,等到看見告訴人行經該處後,即上前攔阻,並表達愛意,同時質問爲何將其臉書封鎖,在聽到對方表示雙方僅爲朋友關係後,黃男遂行離去。
數日後,黃男來到告訴人住處外,見告訴人機車停放在屋外,竟將鹽巴、沙子等物放入該機車的機油箱內。幾天後,黃男再到告訴人的住處外面,將告訴人的機車泄漏機油。
更離譜的是,去年10月21日下午5點半左右,黃男騎機車到告訴人的住處外盯梢守候,見告訴人返家時,竟持裝有硫酸的噴霧罐朝告訴人噴灑硫酸,造成對方受有右臉及右頸腐蝕性傷害。案發後隔天晚間,黃男在其位於南投縣的住處遭員林警分局員警逮捕。
法官審理認爲,被告黃男與告訴人爲網路上之朋友關係,被告不思以理性方式與告訴人互動,竟違反告訴人之意願,對告訴人爲上述攜帶危險物品跟蹤騷擾行爲,甚至對告訴人潑灑硫酸,致使告訴人心生畏怖,嚴重影響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考量被告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審酌後判刑4月,同時宣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