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幫外送員投保挨罰 熊貓勝訴

臺南市政府與外送平臺業者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正爲了是否幫外送員投保責任險而打官司。(本報資料照片)

外送平臺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因未依《臺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爲所屬外送員提供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險,被臺南市勞工局開罰6萬元。業者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爲,地方政府無權要求業者強制投保,且牴觸中央法令,判決富胖達勝訴。對此,南市府不服判決,已提上訴。

根據該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外送平臺業者應以自己費用,以外送員爲被保險人與受益人,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2023年4月,臺南市政府發現富胖達未幫外送員投保汽車責任保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開罰6萬元,富胖達提訴願遭駁,隨後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

富胖達主張,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汽機車所有人才需負擔投保和支付費用義務,加上外送員也可能同時與數個平臺合作,不應以業者爲投保義務人;臺南市府稱,自治條例經行政院覈定,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具相同法律位階,是爲外送員提供人身及財產保障,無牴觸中央法令。

法院審理時,認爲外送員與平臺業者爲承攬契約關係,雙方僅就提供外送服務及服務報酬進行約定,與責任保險的損害賠償責任無關,業者對於外送員因執行外送業務致第三人死亡、傷害不具有保險利益。

法官指出,保險規定非屬地方自治事項,也牴觸保險法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判決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臺南市勞工局表示,《臺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送臺南市議會核可後,經行政院覈定,已於2022年9月24日正式實施,該自治條例未經行政院函告無效,顯示效力仍有效存在。

臺南市政府已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庭提上訴,以捍衛勞工權益,後續仍持續督促業者落實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