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對鋼材經越洗產地課重稅 經長:對臺灣影響不大

美對鋼材經越洗產地重稅經長沈榮津指出,對臺灣影響不大。(本報資料照)

美國商務部日前發佈越南銷美鋼品反規避調查最終裁定,認爲越南確有使用原產大陸、臺灣、南韓等地鋼材,在越南簡單處理爲抗腐蝕鋼品及冷軋鋼後銷美,規避反傾銷稅,因而課以洗產地重稅,不過,經長沈榮津指出,上述洗產地的反規避稅,以大陸稅率最高達456.2%最高,臺灣僅3.66%,預期對臺影響不大。

美商務部12月16日發佈裁定,大陸、南韓與臺灣鋼材在越加工爲抗腐蝕鋼品及冷軋鋼後銷美,分別要被課洗產地重稅,最高稅率分別是456.2%、48.99%及3.66%,沈榮津指出,這項措施主要是針對大陸鋼材經越南加工銷美的部分,因臺灣鋼材稅率仍爲3.66%,經向中鋼等本土鋼鐵業者瞭解後,確認對臺影響有限。

經濟部資料顯示,臺灣近年輸越南的熱軋及冷軋鋼品數量,呈溫和成長趨勢,越南是臺熱軋鋼品第1大出口市場,2018年熱軋鋼品佔相關產品出口總量25.9%;2016到2018年銷越數量分別爲121.05萬公噸、131萬公噸及117.8萬公噸。

冷軋鋼品方面,越南也是臺第9大出口市場,2018年佔冷軋鋼品佔我相關產品出口總量2.4%;2016到2018年銷越冷軋鋼品的出口量分別爲2.99萬、3.24萬及3.25萬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