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更新赴中旅遊警示 仍維持第三級未放寬

報導稱,與此同時,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旅行警示定爲第二級,意即「行使升高的防備」;而前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旅行警示與大陸一樣,也是「重新考慮是否前往」的第三級。

美國國務院向美國公民發佈的海外旅行警示,由輕到重分爲四級。第一級爲「行使正常的防備」;第二級爲「行使升高的防備」;第三級爲「重新考慮旅行」;最嚴重的第四級爲「不要前往旅行」。

美國國務院12日發佈對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旅行警示更新公告,並且表示此一更新,「是因爲香港特別行政區新通過的國家安全立法」。

報導指出,儘管美國政府高級官員近來表示考慮可能放寬對中國的旅行警示,以促進兩國之間的教育交流和人員交往,不過,美國國務院的最新更新並未放寬。

香港立法會3月19日無異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立法內容明列叛國、煽動意圖、竊取國家機密、間諜、境外干預等罪刑的定義和罰則。其中叛國與叛亂最高可處以無期徒刑,間諜罪可判20年,非法揭露政府機密最重可關10年。

美國副國務卿坎貝爾(Kurt Campbell)9日前在「美中關係全國委員會」(National Committee on U.S.-China Relations)主辦的活動上表示,美方將中國的旅行警示列爲第三級「重新考慮前往」,可能妨礙了美中學生交流計劃的恢復,而美國國務院目前正在「積極考慮」放寬對中國的旅行警示。

不過,坎貝爾的「積極考慮」放寬對中國的旅行警示,顯然未影響美國國務院對赴中旅遊警示更新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