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提案要求谷歌分拆廣告業務

以共和黨籍猶他州參議員李麥克(Mike Lee)爲首的兩黨議員19日在參議院提出《數位廣告競爭透明法案》,並獲得共和黨議員克魯茲(Ted Cruz)、民主黨議員克羅布查(Amy Klobuchar)及布魯門索(Richard Blumenthal)等人支持。

這項法案可謂直接衝着谷歌而來,因爲谷歌不但提供線上平臺協助企業買賣數位廣告,還經營數位廣告拍賣業務,等於一手包辦數位廣告市場的所有環節,但新法案將禁止谷歌這麼做。

衆議院同樣在19日提出類似法案,由共和黨議員巴克(Ken Buck)及民主黨議員傑亞帕爾(Pramila Jayapal)等人推動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