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案遭討33億元? 日勝生:對結果深表失望

▲日勝生11日召開重大訊息會,針對新店美河仲裁判斷結果予以說明。(圖/記者葉佳華攝)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美河市案仲裁結果11日出爐,北市府成功向日勝生討回33.51億元,對此,日勝生11日晚間召開重大訊息會,對於仲裁結果,日勝生表示,深表失望。

臺北市捷運局與日勝生在民國90年簽訂臺北捷運新店機廠聯開案(美河市案),經監察院101年提出糾正,認爲北市府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物成本,造成市府損失

因此在郝龍斌時期,捷運局重新鑑價後,民國103年要求重談權益分配,當時日勝生至少需再付給市府76.9億元,但日勝生不服,提起仲裁。

日勝生副總經理兼發言人周惠玉表示,對於仲裁結果深感失望,認爲仲裁庭並未針對日勝生重要主張關鍵證據予以考量,而任意推翻企業政府間所簽訂的投資契約,對此結果深感失望。

周惠玉說明,尤其是與臺北市政府在96年10月2日已協商定案、對雙方拘束力之權益分配比例,在沒有法律依據及充分事證之支持下,仲裁庭竟然對雙方權益分配比例予以調整,任意推翻企業與政府間所簽訂之投資契約,深感失望。

周惠玉強調,仲裁判斷認定之找補金額公司已經提供銀行足額擔保,對於公司財務業務不會發生重大影響,未來公司仍將持續尋求途徑進行法律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