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酒店(00071.HK)擬31.2億港元收購香港九龍金巴利道物業
格隆匯1月15日丨美麗華酒店(00071.HK)公告,董事局欣然公佈,買方Mira HK Holdings Limited(公司全資附屬公司)、賣方Kinsford International Limited(恆基兆業地產全資附屬公司)及恆基兆業地產(作爲賣方擔保人)於2025年1月15日,訂立買賣協議;據此,買方同意有條件地從賣方收購出售權益,其中包括出售股份(即目標公司Solution Right Limited唯一已發行股份)及出售貸款,總代價爲港幣31.2億元(可予以調整)。
該收購完成須待條件達成,即(i)該交易獲獨立股東批准;及(ii)買方信納高遠投資對目標物業擁有妥善業權後,方可作實。完成將於條件獲達成或豁免(如適用)後第5個營業日(或賣方與買方書面同意的其他日期)進行。完成後,目標集團內公司(包括目標物業的唯一擁有人高遠投資)將成爲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及目標集團財務業績將於集團財務報表內綜合入賬。
目標集團主要資產爲目標物業,包含該地段及建於該地段上並於1957年落成,位於香港九龍金巴利道16號,現名爲"香檳大廈(Champagne Court)"的一幢樓高10層及附帶天台樓層的綜合大樓。根據買賣協議,目標物業並不會於完成時移交予買方。賣方須促使拆卸建於目標物業上現有建築物,按已經批准建築圖則,並具有主要特點,且根據所有適用法例及規則,將目標物業重建爲與問月酒店水準相符或較佳的新酒店。賣方須促使重建以應有速度進行,並於最後移交日期或前完成。除買方負有支付代價責任外,集團(包括完成後目標集團)無須就重建向賣方或恆基集團內任何其他公司或就與重建有關的合約向任何承建商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新酒店毗鄰乃由集團營運的酒店The Mira Hong Kong。根據由建築事務監督於公告日期前已經批准相關建築圖則,新酒店將爲樓高23層酒店,附設商鋪並座落於兩層地庫上的綜合項目,總樓面面積約137,885平方尺,包含99間酒店客房、店鋪、餐廳、宴會廳、約21個私家車車位及約2個電單車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