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議價座談大拜拜?林楚茵:公平會找免費使用業者無法聽到答案
澳洲國會日前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公平會12日召開「數位平臺、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爭議」座談會,遭外界質疑將利益關係人共處一室,且會議紀錄至今仍未出爐。對此,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21日表示,4月底前會送出會議記錄,後續主責機關仍需由高層決定。
澳洲國會日前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要求全球數位平臺必須爲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付費。公平交易委員會12日召開「數位平臺、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爭議」座談會,廣泛蒐集業界意見。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1日邀請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等人就「強化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功能及其配套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質詢時指出,公平會12日召開「數位平臺、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爭議」座談會,總共找了17家媒體、6位學者出席,但是會議紀錄至今仍未出爐,質疑是因爲「大拜拜」的形式,導致結論冗長無法做出結論。
對此,陳志民解釋,會議紀錄已經在整理當中,因爲當天發言的人非常多、議題很發散,所以需要一點時間歸整一下,會議紀錄很快就會出來,大約還需要一個禮拜的時間。
林楚茵要求,是否能在4月底以前看到報告,陳志民則允諾,公平會會盡量趕在4月底之前完成。
林楚茵表示,媒體議價法牽涉的面向相當廣泛,質疑公平會只打算只利用一個半天的公聽會,做出的結論就要處理這麼多面向,「會不會只會淪爲大拜拜」,要求公平會說明後續的規劃與期程。
陳志民則重申,如同他在當天在會議所說的,這個會議主要是從一個競爭主管機關的角度,來探討媒體議價法的競爭面向,所以不太可能由公平會全面性來討論相關問題。
陳志民說明,如果從競爭的部分來講,公平會後續會繼續研究這樣的問題,至於媒體產業發展、多元文化的維護,就如同當天在會議中宣示的,可能必須要更高層次、跨部會的協商跟討論。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林楚茵詢問,未來媒體議價法是否會由公平會擔任主軸,還是要把報告交到什麼地方,她擔憂公平會只是因爲立委、媒體、社會大衆的關注,「現在把一個公聽會開完了,報告寫在那裡,沒有後續就說因爲需要跨部會」,因此也沒有主責機關。
陳志民則強調,後續會不會有主責機關,可能不是由公平會認定,公平會就競爭議題一定會持續關注,而且一直都有在做這方面的努力,目前都有在研究。
林楚茵表示,現在是隻要是媒體就是網路媒體,因爲電視臺、網路媒體、平面報紙、廣播的內容都會上網,所以就媒體來說恐怕不只這17家,全臺灣、全世界的媒體都是網路媒體,公平會卻將媒體與被認爲已經是免費使用內容的人放在一起討論,仍無法制止媒體被網路平臺免費使用。
陳志民則說,絕對不是一場公聽會就可以達到這樣的目的,公平會會持續從競爭的觀點鑽研這個問題。有關媒體與平臺之間的收費、甚至被停牌剝削,裡面除了涉及到市場競爭的問題,可能也牽涉平臺使用媒體內容是否違反《智慧財產法》、該不該進一步修正等問題,站在公平會的立場一定會繼續關心。
林楚茵再問,接下來的主責機關可能不會是公平會,詢問公平會在最後的結論報告當中,在審視、研議有關競爭、議價的部分,能否告訴大家接下該由哪個單位主責。
陳志民則強調,屆時由哪個單位來做主責機關,公平會不適宜做任何宣示,當天的座談會有學者提出建議,「不過那是學者的看法」,有關媒體與平臺更廣大的議題,應該由哪個單位負責,恐怕必須由更高層次來決定。
林楚茵認爲,公平會邀請免費使用新聞成果的網路平臺業者,與媒體內容產製者面對面討論競爭、獨霸、霸權時,「這樣的會議可能在現場大家不太敢講話」,如果後續還有更多討論時,呼籲公平會能夠細分,否則這麼多人都無法講話,根本無法聽到最真的答案。
對此,陳志民表示,公平會會納入考慮,當天之所以沒辦法邀請更多媒體參加,主要是因爲場地的關係,他在事後有向沒有被邀請到的業者主動表達歉意,將來主辦這些座談會也將更廣泛地討論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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