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下樓梯「都要跨越魔王關卡」!內行曝別打119...最高罰20萬

▲目測鞋子至少20雙以上!(圖/翻攝爆料公社二社)

網搜小組劉維報導

佔據樓梯影響出入,小心最高罰20萬!一名男網友痛批,樓下住戶總是把鞋子放樓梯上,久而久之,竟變對方鞋櫃,更可惡的是,原PO必須躡手躡腳通行,長期以來的積怨終於在今天爆發,「安捏甘丟?」事實上,這行爲已違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民衆可撥打1999或工務局報案

一名男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抱怨,每天上下樓時,都要跨越一道「魔王關卡」,只見7格階梯全都擺滿女生各式鞋子,傻眼的事,屋主只留一雙鞋的空間讓住戶們通行。

原PO忍不住翻白眼,畢竟一旦發生意外,就會影響大家逃生路線,讓他氣得大罵「安捏甘丟(臺語:這樣對嗎)?把樓梯間當作自家鞋櫃!」

文章曝光後,網友們拳頭也硬了,「一定踢整路到樓下不會放過」、「疑,強力膠怎麼漏了」、「住樓上的倒垃圾時候,千萬要注意垃圾袋有沒有破洞!垃圾水沿路給它滴下去」、「誇張,可以檢舉了,每雙鞋都放只死掉的小強」、「不小心踩到,滑下樓梯!然後報警提告」、「這鄰居這麼貼心~怕路過的人鞋底不乾淨,還特地鋪了各式各樣的踏墊耶」、「這種舊公寓沒有管委會,像似社區大樓的有管委會的也都是無法處理,只能期盼不要有事發生」。

▲網友分享反擊方法!(圖/翻攝爆料公社二社)

爲了貪方便,把樓梯間當鞋櫃,小心荷包要失血了!新北消防發爾面在日前在粉專指出,民衆可先向管委會反映後,或者撥打市民熱線「1999」或向「工務局」報案,才能儘速解決問題,而不是打119或消防局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施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營業使用,違者可依照第49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遇到這種情形,該怎麼做?】 親愛的鄰居,爲什麼不能當好鄰居呢?每次我要上下樓梯總是很怕踢到你的鞋子、你的安全帽、你家的.........雜物 你一定沒看新北消防發爾面,你不知道這樣會影響避難逃生嗎? (#小編小劇場演完) 有誰能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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