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豔芳的遺產,爲什麼不到7000萬?

作者:陳思美

來源:商業人物(ID:biz-leaders)

不覺間,梅豔芳離開我們已經21年。

如果她還活着,今年已經61歲了。10月10日是她的生日,維多利亞港的“香港女兒”雕像下,仍有懷念她的歌迷爲她獻上花籃。

香港有過很多女明星,“香港的女兒”只有梅豔芳一個。只有她的銅像和李小龍一起,樹立在香港的星光大道上。在世40年,她連續5屆拿下“最受歡迎女歌手”,共計開過292場演唱會,是第一位奪得“歌后”及“影后”的香港女藝人。她去世後,整個樂壇甚至都再無人像她一樣,扛得起巨星的旗幟。

與這一切格格不入的是,這位生前榮光無限的女星,去世多年後再一次因爲錢,被捲入輿論風波。

冥誕剛過4天,梅豔芳的母親覃美金女士因再被申請破產,登上娛樂新聞頭條。事情背後的原委,無外乎還是梅母屢屢興訟爭奪女兒遺產及提高生活費,因而欠下鉅額訴訟費。早在2012年,梅母就曾被法院頒令破產,破產期4年後完結。

覃美金女士今年已經百歲。梅豔芳去世21年,覃美金便鬧了21年,只因梅豔芳沒有把遺產全部留給她。這位高齡老人,爲此不惜當街拉橫幅,媒體前大哭賣慘,拍賣女兒內衣等,官司打到自己破產也在所不惜。

人世間最悲哀的事,或許莫過如此。即便贏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和認可,生育你的那個人仍舊有可能並不愛你。梅豔芳與母親的關係,在此不多做討論。無外乎,是一個現實版的“樊勝美”故事。

在早期,港臺娛樂圈中梅豔芳這般帶着原生家庭枷鎖,爲替父母還債而出道的藝人並不少見。向太近期便在直播中講述過,自己被母親逼迫做歌女的故事。更年輕一輩的蔡少芬、吳奇隆、林依晨、張韶涵等,也都有過類似經歷。

從另一個層面上觀察,黃金時代的港臺娛樂圈至少還是草根階層的夢工廠。出身貧苦之輩,靠着個人天賦和努力,就能乘着時代的風浪翻身崛起。而現在的內娛,儼然已是粉絲打投和富二代帶資出道的新型敘事了。

在這場爭產風波中,我真正關心的還是錢的問題。或許因爲時間久遠,關於梅豔芳到底留下了多少遺產,莫衷一是。比如近期的新聞中,多家媒體就用了“當時市值約3000萬至3500萬港元資產”的說法。

而2004年初,梅豔芳剛剛故去之時,有香港媒體估算其遺產僅約一千萬港元。等到了2006年,《北京晨報》的一篇報道給出了總值約6800萬港元的準確說法。這個數字,來源於梅豔芳遺產管理人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在香港高院公佈的消息。其中分別爲日本、新加坡、倫敦各一處房產,香港本地三處房產,以及300多萬港元現金。

以上的數據不一,以及現在網上流傳的2億遺產等說法,背後應該有物業升值的緣故。

根據2006年德勤會計師事務所交代的遺產詳情,這些資產被分爲了四部分,通過信託管理。一部分作爲母親覃美金的生活費,每月按7萬港元額度支取;一部分給梅豔芳的外甥和侄女作爲教育基金;有兩處房產贈送給了自己的好友、造型師劉培基;覃美金女士逝去後的剩餘資產則捐給某佛學會。

儘管各種新聞中稱梅母貪心無度,這些年不斷打官司將生活費從7萬港元,提高到25萬港元(約合23萬人民幣),仍不滿足。但我依舊爲梅豔芳的遺產只有6800萬港元,而不解或者惋惜。

梅豔芳的出道,正逢羣星閃耀的香港娛樂黃金時代。唱片、影視業無不繁榮昌盛,頂級明星輩出,足以稱得上東方好萊塢。梅豔芳自18歲出道,唱片幾乎張張白金,據說累計銷量達千萬張,開過近300場演唱會,場場火爆,還拍過36部電影。而6800萬港元,換到前幾年的內娛,甚至不足某些流量小花陰陽合同一半的數額。實在讓人扼嘆。

再細扒梅豔芳生前的商業版圖,又恍若另一個世代光景。不同於現如今的流量明星,動輒旗下便關聯幾十家商業公司,某些一線大花甚至能撬動資本上市。搜索新聞,梅豔芳時代的藝人,大多數的投資也就是炒樓花。

據報道,梅豔芳爲外界所知的兩筆重要商業投資,是1987年與兄長以400萬開狗廠,最終欠債倒閉;2000年,趕了一把科網熱潮,和曾志偉、譚詠麟、陳百祥合組成立了一家東方魅力公司,並在港交所上市。該公司大致類似於現如今的明星IP業務上市,結果很快科網熱潮破滅,梅豔芳虧損200萬退股收場。

頂級天后做實業投資狗廠,天王級巨星上市資本市場不買賬。擱到現如今網紅都能美股IPO的時代,實難想象。

香港電影業井噴式發展的時代,其實也是黑勢力橫行影壇的亂世。那個年代再頂級的天王巨星,某種程度上,也不免扮演下某些資本的工具人。相反,一個頂級流量能左右背後資本,撐起一整部電影、一整家上市公司的故事,是2010年以後的內娛才誕生的“新傳奇”。

梅豔芳之外,香港那些年的破產新聞,現在回看也都是平平無奇——鍾鎮濤樓市高峰期借貸買樓,而後金融風暴最終欠債2.5億;劉德華成立自己的公司,投資電影欠下鉅債。比之某大陸“女巴菲特”違規槓桿操作,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只能說一句太老實。

梅豔芳在江湖上被稱一聲“梅姐”,緣於那一代草根藝人獨有的江湖俠氣。據說,遺產之所以不豐,也因她爲人豪爽、仗義疏財的脾性。離去的2003年,病重的她爲籌集善款,組織了抗擊SARS的演唱會。感慨當年那些藝人純善、質樸的同時,也不由感慨香港娛樂圈的繁華遠去。

梅豔芳是最能代表那個年代香港精神的人之一。她的成功,綜合了天時地利人和。八九十年代的香港,是經濟騰飛的年代。香港經濟從低端的製造業向金融業、服務業成功轉型,躋身爲全球國際貿易和金融中心。大量的資金在涌入,使得娛樂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投資。在包容和開放的氛圍下,這裡聚集了一大批人才。空前的黃金時代,才造就了梅豔芳這樣一位“香港的女兒”。

只是一切時移世易。這些年,香港TVB大裁員,如惠英紅、吳鎮宇這樣的老牌藝人都要紛紛北上做綜藝節目評委,大佬曾志偉給內地網紅小楊哥站臺,佘詩曼、鄧萃雯、蔡少芬等被曝在港劇中每集只有幾萬港元片酬,內部一部戲趕上香港工作十年。

開句玩笑話,如果梅豔芳的母親生活在內地,其實都無需打官司,上一上內地母女關係的真人秀綜藝,都可能有幾百萬的酬勞。

相比起感嘆梅豔芳母親的爭產故事,我更感嘆“香港女兒”時代的戛然而止。一起爭產新聞的背後,其實是一段歲月的就此遠去。

*題圖 | 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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