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個文明社會,能夠容忍將孩子關進廁所
今天,人們或許應當明確一個新的、或者說重拾一種舊的共識,即對兒童的容忍義務。
撰文丨青柳
8月26日,有網友發視頻稱:8月24日,從貴陽出發的一架飛機上,有兩個大媽因爲忍受不了一個1歲多的小女孩哭鬧,直接把小女孩從奶奶身邊帶走,然後關到飛機廁所裡教育。
而且網友還爆料,“錄視頻的大媽把她倆‘教育’小女孩這段的視頻發佈到網絡,因爲她覺得自己做了好事。目前,原視頻已經被這位大媽刪了。”
隨後相關的航空公司也公開回應稱,該兒童確實在哭鬧,於是在其祖母的同意下,“兩名旅客將兒童抱至洗手間教育”,而且事後兒童母親也對兩名旅客在機上提供協助的行爲表示理解。
迴應一出,似乎讓事件的性質顯得沒有那麼惡劣,畢竟家長知情也理解了。饒是如此,這件事也十足地荒誕——不知道如何教育的家長,讓位於路人,由路人野蠻施教,在飛機上上演了關廁所的一幕,這太魔幻了。
但該受指責的,恐怕不只是事件中的當事人。當下一口一個叫着“熊孩子”的網民,烘托起來的一種“厭童”“仇童”氛圍,恐怕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在這起事件裡,這兩位自認爲“做了好事”的大媽已經被罵翻了。確實,這種所謂的“教育”實在是過於不人道,令人難以接受。
該兒童的爺爺奶奶,也遭受了網民的口誅筆伐。人們實在無法理解,一個心多大的家長,才能放心把孩子交給陌生人?
而隨着航空公司通報發佈,另一個不可接受的角色也出現了,即孩子的母親。在這種聳人聽聞的事件發生之後,她居然“表示理解”。
兩位陌生人,把自己的孩子抱進廁所極盡恐嚇,還發視頻炫耀,這些都已經被鏡頭所記錄,這如何可以理解?正如有網友所說的,別說理解,追責、起訴都算輕的,家長居然如此情緒穩定?
再者說,難道這件事家長知情、理解就可以就此翻篇?這也未免太輕鬆了。在一個極爲強調公共安全的飛機上,抱起別人的孩子野蠻施教,這如果出現突發狀況如何應對?就算家長、大媽沒有數,航空公司也覺得無所謂?
正像有網友說的:“神經,這事除了那個小女孩全部都神經。”
當然,人們也可以抱着善意,設身處地地想想,現場可能是什麼狀態?
面對孩子哭鬧,這一對祖父母當時可能非常緊張。他們大概也知道,孩子哭鬧很可能迎來周圍人的指責,甚至也有可能因此被拍上網,成爲一個“不負責的家長”,因而手足無措、焦慮萬分。
而那兩名“挺身而出”的大媽,也許是被吵得不耐煩了,或者急於當一回“英雄”,還大家一片清淨,於是出手了。
他們的這種慌亂、不理智的行爲,某種程度上是被一種對兒童的“社會期待”所催出來的——兒童在公共場合,必須安靜、禮貌,表現出素質,否則就會面臨極爲嚴厲的審視,被盯上“熊孩子”“熊家長”的標籤,哪怕她才1歲多。
這就是目前生活的公共空間,對孩子的容忍度極低。不可否認的是,現實中確實也存在所謂的“熊孩子”,“熊孩子”的行爲也總是能成爲新聞,博取不少的流量。
但另一方面,人們也不能忽視那些戰戰兢兢的家長。“不敢帶孩子出門”,早已被一些家長掛在嘴邊。在這種氛圍的烘托下,很多家長害怕遭受異樣的眼光,恐懼巨大的社會壓力,以及一不留神被拍下來直至掛上熱搜。
所以,在這起事件裡當事人固然離譜,但背後的某種社會現實和情緒卻更值得深思。家長是緊張的,大媽是踊躍的,都在“不擇手段”地想盡一切辦法讓孩子安靜下來,結果情急之下、弄巧成拙。
而這位母親,在事後選擇息事寧人。從保護女兒、平息事端的角度來說,這或許是個無奈的選擇。仔細想想,在事件發生之初支持大媽的聲音也不少,很多人們在支持嚴管“熊孩子”。在這種敏感的事項上,家長不糾纏,大概是個本能的反應。
客觀來說,“熊孩子”當然有,那些失職的家長確實存在,這毋庸置疑。任何一個羣體,都逃不過概率性的檢視。
就像這兩天,河南一網友發視頻稱,其女友在河南寶豐縣萬象天街一火鍋店衛生間被一小男孩偷窺,結果該男孩母親在證據面前不僅沒有任何歉意,而且語出驚人:“我孩子又沒有摸着碰着你,看看你怎麼了?”
無論如何,人們都無法爲這樣的行爲開脫。這種行爲如果放到成年人身上,可能已經涉嫌犯罪,因此,對孩子進行教育是毫無疑問的。
但這些事件林林總總,匯聚起來就是一種巨大的社會聲勢——你必須管好兒童,很多時候這已經無法做到精確區分,不管兒童的年紀、生理狀況,而成爲了一個普遍性規範。
這種粗糙,纔是更大的問題。
就像此前有一位作家發微博稱:
孩子才1歲多啊,家長有多少辦法讓孩子快速安靜下來?不說幫忙就算了,結果想出的辦法就是“你給我走遠一點”,怎麼了,買了票是不能坐嗎?
我還記得一個新聞,一個1歲多的孩子在高鐵上太吵,周圍人呼籲管管,和家長吵了起來。最後家長只能撂下一句,“我管了,孩子不聽!”“要不你來管!你把他弄死好了!”
說真的,我能理解他。我相信孩子吵鬧的時候,最想孩子安靜下來的絕對是家長,他們纔是最近距離的那個。也許真的是“他人即地獄”吧,人們難以共情自己不曾有過的生命體驗。
我還記得新聞上曾經有一個熱搜,“00後整頓高鐵熊孩子”。不知道爲什麼,看到這個標題我總是難言滋味。
這像一個隱喻,“厭童”“仇童”的氛圍,更像一種代際戰爭。那些還是孩子的年輕人,傲嬌地表達對中年的不屑、對兒童的拒絕,在宣示一種自我意識,以及對公共空間和公共話語的主宰。
對於這個,我也沒法評價。但是,最起碼人們可以做到精確,可以做到掌握一些基本的生理和社會常識。
比如1歲孩子和7歲孩子是有區別的,兒童吵鬧和打人罵人是有區別的,家長無能爲力和坐視不管是有區別的,放縱兒童和關愛兒童也是有區別的。
而動輒一個“熊孩子”的標籤,簡化了多少語境,模糊了多少信息,放大了多少惡意,催生了多少戾氣,又製造了多少對立。
這種粗糙的認知不好。孩子並不一樣,人們不能把對個案的反感,投射到一個羣體,甚至泛化成爲一種對所有人孩子的道德要求。這一定會反覆帶來因爲認知錯位而產生衝突,製造社會緊張。
另外,這種“厭童”,可能也是一種欺軟怕硬。在我看來,那些公共場合開着手機外放的中老年人同樣討厭,而且更加惡劣,因爲他們應當知道規則。
但是,輿論上卻沒有多少人說設一個“老年車廂”“中年車廂”“大爺大媽車廂”。大概背後也藏着一種潛意識——他們知道孩子是弱小的,自己佔據着絕對的優勢,包括話語上的聲量。
面對兒童應當寬容和忍耐——這句話如今在互聯網上可能非常不討好,話一出口,可能就會迎來鋪天蓋地的反懟。
但這可能是一個沒有辦法的辦法。在2011年,德國修改《聯邦排放控制法》,免除了對6歲以下兒童噪聲限制的規定,將日託中心、兒童戶外遊樂場地、球場等場所產生的兒童噪聲排除出“有害環境”的範圍。這個修改的意義,大概就是告訴人們,“你要忍着”。
毫無疑問,兒童友好、關愛兒童應該是一個文明社會的共識,相信再“厭童”的人,都無法公然地否認這個常識。就在今年3月,第三批建設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名單公佈,全國共有39個城市入選這一名單,善待兒童已經成了無可置疑的社會語境。
但是,這就像一個宏觀和微觀之間的矛盾。很多說“兒童友好”可以,但寬容隔壁的孩子不行;說“保障孩子健康成長”可以,但相信“大逼鬥”就是就對吵鬧孩子最好的教育。宏大敘事都明白,但一到具體的人、具體的事,思維底色就顯現出來了。
今天,人們或許應當明確一個新的、或者說重拾一種舊的共識,即對兒童的容忍義務。
這並沒有什麼道理好講,就像有學者說,“文明最早的標誌,是一根癒合的股骨頭”,因爲這意味着同情,悲憫,慈善,共情,力所能及地照顧弱者,這些纔是文明的標誌。
面對兒童也是同樣的。這毋庸說太多的道理,比如兒童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長遠意義云云,活在當下的很多人可能也不愛聽。
但兒童就是弱者,這種弱不只是體能上的弱,也是心智上的,他們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他們就是更加好動活潑。這招人煩,但也是因爲他們更弱小。
同情、容忍弱者,毫無疑問這纔是文明。在這一點上如果還有疑問,那恐怕也沒法說理了,如果凡事要在根子上的問題反覆辯論,那社會演進的成本未免也太高了。
就像在開頭這起事件中,這對老人可以不用那麼慌張着急,周邊的人也不用那麼魯莽、急於求成,甚至機組人員出面協調安撫,如果所有人都更加平靜、從容一些,事件是不是就有另一副樣貌?
如今很多人在討論兒童議題的時候,都在渴望規訓、追求秩序。對此,我想到盧梭在《愛彌兒》裡的一段話:
人們迷戀快速地訓好一個孩子,但是,溫柔、寬容,或許才能讓他長成一個人;才能讓一個空間,從“叢林”變成“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