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包5000」父生前贈房養女 後母爭產反遭連環打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市年近90歲的黃姓老翁再婚前將房子送給養女,沒想到去年過世之後,朱姓妻子卻認爲這位沒有血緣關係的女兒並未盡孝,加上房子是借名登記,並非是真的贈與,因此希望討回所有權,不過,最後卻遭法官法臉。

黃男再婚前就將房子送給養女,沒想到過世後卻變成妻子與女兒之間的爭執點。(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朱婦主張丈夫生前膝下無子,因此收養1男1女,現在兩人都已成年並離家在外獨自生活原本丈夫有意將房產留給女兒,於是先以借名登記產權方式轉移到孩子名下實際所有權仍爲自己,後來兩人決定結婚,養女的態度就突然大變,一再拒絕這樁婚事,也從來沒有給她好臉色看,還經常爲此發生爭吵,「這時候他已經心死,也不指望女兒能盡孝,並在2015年間聲請終止收養。」

朱婦認爲,丈夫已盡到爲人父子女的扶養義務,還曾以每個月只有3萬元退休俸維生只能滿足溫飽,希望女兒支付部分扶養費做爲孝心測試結果都遭到拒絕,可見對方根本無心扶養,因此希望能撤銷贈與並討回房子的所有權。

▲朱婦認爲養女根本沒有盡孝,於是提告想討回房產,結果卻被接連打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不過,黃姓養女反駁,房子本來就是父親感念她的孝心所贈,房屋稅、地價稅等都是自己出錢繳納,根本就不是所謂的借名登記。而當地何姓里長出庭證稱,他每個月都會到黃家訪視一次,期間曾聽黃男談過這件事,「我很確定他的意思就是要把房子送給養女,不是暫時登記在名下。」

桃園地院法官認爲,黃男生前曾證實,養女成年之後依舊對他相當照顧,每個月還會額外支付5000多元的生活費,過生日、過年也都有包紅包,顯然與朱婦所說的情形不同,因此不採信她的說法,最後裁定敗訴,女兒仍保有房子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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