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明氏電詐家族落網 移交大陸該當何罪?

緬北明氏家族電詐頭目移交大陸該當何罪?(澎湃新聞/大陸公安部刑偵局)

澎湃新聞17日報導,遭浙江省溫州市公安機關公開懸賞通緝的緬北果敢自治區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集團重要頭目明學昌、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16日一死三落網,並移交中方公安機關。中國警方公開通緝、引渡境外電詐頭目並不多見。多位大陸法律人士表示,對符合條件的境外在逃犯罪分子,中國公安機關有權法辦。

澎湃新聞報導,據傳已自殺的明學昌系緬甸撣邦議會前議員、果敢自治區領導委員會前委員,落網的明國平系緬甸撣邦果敢自治區石園子鄉民兵中隊中隊長。

若適用中國大陸法律,明氏家族等人將面臨什麼處罰?

福建求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昆偉表示,中國大陸《刑法》等法律規定,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外對中國或者中國公民犯罪,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爲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適用中國刑法。明氏家族跨境詐騙犯罪集團涉嫌詐騙犯罪,而且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多種嚴重犯罪,最低本刑在三年以上,適用中國法律。

北京萬典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衛洲指出,中國公民在境外犯罪以及或者犯罪行爲、犯罪結果之一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適用於中國刑法,刑罰標準是統一的。

樑宏剛表示,跨境電詐犯罪與大陸國內電詐犯罪屬於同一個罪名,都是詐騙罪,但是因跨境詐騙犯罪,因其屬於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主觀惡性大,非法獲利所得更高,社會負面影響力大,人人恨之,屬於中國《刑法》規定的具有情節嚴重的情形,應該會從重量刑。

在緬北從事電信詐騙的中國籍嫌犯回國後,將受到怎樣的制裁?今年10月14日,2349名嫌疑人移交中方並分別由雲南昆明以及江蘇、河南、山東、湖南、重慶等地公安機關陸續押回,全力開展案件偵辦工作。這是開展打擊緬北涉中電信網路詐騙犯罪行動以來,單次移交人數最多的一次。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法學博士趙琮表示,中國《刑法》含屬地管轄權和屬人管轄權。屬地管轄權,即凡在中國境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中國刑法,既包括犯罪行爲發生地,也包括犯罪結果發生地;屬人管轄權,即中國公民在境外實施犯罪行爲的,中國司法機關同樣具有管轄權。

所以,在緬北從事電信詐騙的迴流人員仍是中國刑法的規制對象,其行爲往往觸犯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等多個罪名,宜在回國後主動向公安機關如實供述違法犯罪行爲,爭取自首等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