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罰標準放寬!遺產稅免罰稅額3.5萬調到6萬 贈與稅4千變1萬

財政部鬆綁遺贈稅免罰標準,有利納稅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近日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其中遺產稅免罰稅額標準3.5萬元提高到6萬元;贈與稅稅額4000元提高到1萬元。整體而言,對於納稅人比較有利,但是財政部仍強調,雖然免罰標準調整,但是納稅人還是要依規定報稅、繳稅。

財政部官員解釋,減免罰標準修正中涉及遺贈稅的有兩塊,第一次是2009年配合母法修正,拿掉未依限申報遺產稅與贈與稅的「行爲罰」,因此減免罰標準也配合刪除;其次是配合現行的遺產贈與稅率調整,針對漏稅額免罰標準進行合理的調整。

原本減免罰標準規定,有分短漏報「遺產淨額」、「遺產稅額」兩種,短漏報淨額在60萬以下、稅額3.5萬以下免罰。但是依照現在遺產稅率來看,最低稅率是10%,稅額應該是6萬元,因此將原本稅額3.5萬元,提高到6萬元,以標準統一。除短漏報外,未申報免罰標準也同樣拉高到6萬。

贈與稅原先規定免罰標準是淨額10萬或稅額4000以下免罰,但是依據最低稅率同樣10%來算,稅額應該要提高到1萬元;未申報免罰標準也同樣提高到1萬元。

但是財政部強調,雖然免罰標準調整,對納稅人較爲有利,但仍呼籲納稅人仍應要守法,依規定在期限內報稅、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