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推動既成道路認定SOP 解決居民用路困難

2024年12月2日苗栗縣/針對「既成道路」認定問題,苗栗縣政府推動標準化作業程序(SOP),以解決民衆反映的道路使用困難及地方公所執行問題。(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2024年12月2日苗栗縣/針對「既成道路」認定問題,苗栗縣政府推動標準化作業程序(SOP),以解決民衆反映的道路使用困難及地方公所執行問題。(苗栗縣政府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針對「既成道路」認定問題,苗栗縣政府推動標準化作業程序(SOP),以解決民衆反映的道路使用困難及地方公所執行問題,縣府工務處於2日召開十八鄉鎮座談會,進一步宣導認定流程並協助地方公所釐清相關規範。

苗栗縣許多社區和農村的巷弄是居民每天經過的路,但因爲這些道路沒有正式登記,無法確定其法律地位,導致無法進行修繕。根據大法官釋字第400號的解釋,認定「既有道路」需要符合三個條件:公共使用、必要性和長期使用。雖然這些「即有道路」和「現有巷道」沒有正式登記或規畫,但因爲它們在居民日常生活中被廣泛使用,因此仍具有一定的公共性。爲了解決這個問題,苗栗縣政府推出了一套標準化的作業程序(SOP),幫助地方政府明確規範如何認定這些道路,進而進行必要的改善。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針對既成道路的認定提供一套清晰的規範,不僅解決了民衆的長期訴求,將有助於提升地方公所的工作效率,避免因爲標準不明確而延誤公共服務。

縣府工務處長古明弘表示,工務處於12月2日舉行18鄉鎮座談會,主要針對各鄉鎮公所進行認定流程及標準的宣導說明。工商處也將協助釐清現有巷道的相關法律與流程規範,讓各公所對認定流程有更明確的理解。

古明弘表示,透過這次說明會,縣府希望能減少地方公所及民衆對行政程序的疑慮,並提升公共服務的透明度與效率。若各公所有具體的建議,縣府將參考意見進行修法,進一步完善認定標準,讓未來既成道路與現有巷道的認定流程更加順暢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