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府召開國土計劃說明會 大湖鄉新開及慄林村民抨擊是惡法
大湖鄉薑麻園農業休閒區就位在鯉魚潭水庫集水區內。(謝明俊攝)
大湖鄉薑麻園農業休閒區就位在鯉魚潭水庫集水區內,是當地重要栽植水果及休憩景點。(謝明俊攝)
苗栗縣政府爲大湖鄉新開村及慄林村民加開國土計劃說明會。(苗栗縣政府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內政部於2018年所公告實施的全國國土計劃,苗栗縣政府據將於2025年正式界定實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其中大湖鄉新開村及慄林村因位處鯉魚潭水庫集水區,依照新計劃將畫爲第1類,村民抨擊新計劃是惡法,擔憂會因而受到新計劃諸多限制開發,透過鄉公所向縣府陳情反應不要畫入,縣府爲此特別召開說明會,大湖鄉長黃惠琴期望縣府能將民意轉達中央,保障農民生存權益。
縣府表示,國土計劃法於2016年5月1日施行,將現行區域計劃制度分3階段轉換爲國土計劃制度,第1階段由內政部於2018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劃」,第2階段由苗栗縣政府於2021年4月30日公告實施「苗栗縣國土計劃」,第3階段預計由苗栗縣政府府於2025年4月30日前公告「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由內政部統一全國公佈實施,原有區域計劃法不再適用,屆時將全面實施國土計劃制度。
大湖鄉代陳增煌表示,大湖鄉新開村、慄林村位處鯉魚潭水庫集水區域內,當年在鯉魚潭水庫興建時,就曾從水庫淹沒區遷移過一批村民,並且對村民在集水區域內活動有諸多限制,過去村民多半務農維生,目前以種植高架梨、柑橘等農作爲主,依照新的計劃法,這個區域將被列爲第1類,村民擔心會影響原有的生存權益,因而透過鄉公所向縣府陳情反應,不要將2村範圍畫入第1類。
縣府應大湖鄉公所反應日前在大湖農會慄林集貨場地,加開慄林村與新開村說明會,由清華大學黃副教授書偉簡報本縣國土計劃劃設情形,並由縣府工商發展處長詹彩蘋親自主持,與地政處、農業處代表迴應民衆疑問,現場民衆發言踊躍,其中最爲擔心「如被劃設爲國土保育地區將限制土地使用」、「未來土地價值恐減損」、「土地利用長期受水庫飲用水水質保護區範圍限制」等問題。
大湖鄉長黃惠琴並當場代表鄉民轉交陳情書結詹彩蘋,表達民衆對國土計劃功能分區劃設疑義,縣府後續將依「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作業辦法」第7條規定,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使用地土地清冊、繪製說明書及人民或團體陳述意見參採情形表,提請各級國土計劃審議會審議。
縣府說明指出,國土保育地區劃設條件爲內政部所訂定,如鄉親土地被劃設爲「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或第2類」的土地,原屬區域計劃法編定的建築用地(例如甲種、丙種建築用地)得繼續住宅、零售等生活使用,合法農業使用土地(例如農牧、養殖用地)也可繼續作爲農業使用,包含農作(包含農機具)、農田水利、農作生產、農作管理、養畜、養禽、休閒農業體驗等設施,未來都可繼續使用,其合法權益不受影響,請鄉親放心。並且私有土地產權仍爲私有,也可買賣及租賃,國土功能分區劃設與土地徵收無關,不會收歸國有。
縣府配合內政部推動國土計劃新制,已在全縣18鄉鎮市辦理國土功能分區草案公聽會完畢,另縣府爲顧及鄉親土地使用權益,將再次審慎檢視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劃設內容,以維護民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