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每年3千敬老金自治條例 最快明年春節發放

縣長鍾東錦去年競選期間提出發放三節敬老禮金,今天議會審查敬老金自治條例草案三讀通過。(李京升攝)

苗栗縣長鍾東錦去年競選期間提出要發放三節敬老金,縣議會5日三讀審查三節敬老禮金自治條例,預計每年發放3000元敬老金,由縣府負擔2000元、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協助1000元,1年縣府約2億元經費。鍾東錦表示,財源可支應,盼望明年春節前開始發放。

苗栗縣議會今天舉行定期會,由縣議員楊明燁、徐功凡、羅貴星等人提案三節敬老禮金自治條例,縣議員余文忠等10位跨黨派議員連署支持,並由議長李文斌敲槌宣佈,二、三讀審查通過草案。

不過席間縣議員禹耀東、陳光軒、楊明燁提出擔憂,他們認爲縣府訂定自治條例,可以讓敬老禮金髮放依法遵循,但鄉鎮市公所得配合立法或修法,若公所端不願合作,恐怕影響敬老禮金髮放。

鍾東錦迴應,縣府每個月的縣務會議,都會邀集18鄉鎮市長列席,他期間都有當面與各鄉鎮市首長溝通,或私下拜訪時也有共識,未來發送禮金的紅包袋,也是縣府、公所共同聯名,雙方各佔一半「功勞」,相信大家都會贊同。

至於三節禮金如何發放、財源狀況,鍾東錦表示,苗縣三節敬老禮金規畫每年3000元,由縣府負擔2000元、公所1000元,縣府1年約要2億元經費,若公所要加碼發贈,縣府樂觀其成。

也有議員擔心發放敬老金是否排擠預算,鍾東錦迴應,他要麻煩中央,讓縣府還款速度稍微緩一點,就不必還太多,再來苗栗的稅收逐年增加,統籌分配稅款也會相對增加,他認爲應該是可以應付。

社會處指出,苗栗縣敬老禮金髮放自治條例草案,發放對象65歲以上或55歲以上原住民,且設籍苗栗縣滿1年,預計發放方式是由公所匯款到指定帳戶,如有必要則由縣府指派專人發給。

根據人口統計,目前苗栗65歲以上人口數9萬8683人、原住民55歲至64歲1276人,縣府概估明年發放需要2億953萬元,若今年11月審查明年總預算時順利,最快明年春節就會首發地1次敬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