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公佈無人機飛行空域系統 僅8縣市可飛!

空拍機示意圖。(圖/資料照,李俊毅 攝)

無人管理新制將於今年3月31日起正式實施,各縣市政府提報給民航局空域也陸續公佈,其中臺灣本島地區採「負面表列」方式提報的,即可不申請在非管制地區飛行距地表高度不逾400呎(約120公尺左右)以下的,僅八縣市。另外,採「正面列表」含六都直轄市在內,「全縣市空域禁飛的」,則多達十一縣市。

依照《民航法》新修訂「無人機專章」內容規定,只要「重量超過250克以上的無人機都要註冊登記納管,2公斤以上的空拍機,或者不到2公斤,但若要在活動場所進行空拍,都需要有操作證照,纔可申請操作飛行」。

新法也明定,飛行操作空域在400呎內(以下)的,由直轄市、地方市政府管理規範,400呎以上飛行,需先向民航局申請核可,另外,日落後日出前也禁止從事飛行活動,媒體法人機構可申請排除限制。

民航局標準組組長林俊良曾指出,遙控無人機高度若超過400呎以上,極有可能影響有人航空器的飛航,目前世界各國「遙控無人機管理法規」都有相同規定。

交通部民航局官網公佈之「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系統(空域圖資查詢系統)」。(圖/截自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官網)

而據民航局官網近期公開上架的「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系統(空域查詢圖資系統)」顯示,未來新法規正式上路後,目前採「負面表列」的,開放全縣市可飛(除公告紅區禁飛)的僅八縣市,分別爲:

基隆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

這八縣市除公告之紅色航區(如:港口軍事基地、各式發電廠站、機場航空站高鐵和政府單位公告地區..等)禁飛外,其餘全縣市綠區在無人飛行器2公斤以下,自然人可不向地方政府和民航局報備申請,自由飛行「400呎內」。

另外,採「正面表列縣市,全縣市禁飛」,僅公告「綠區可飛行」的則多達11個縣市,分別爲: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灣本島圖資上形成「東部一片綠,西部一片紅」。

外島方面較爲特別,除連江縣(馬祖)爲全縣紅區禁飛,澎湖則爲四分之三地區列爲紅區禁飛,四分之一地區可飛行,(白沙鄉大約以『後寮漁港』爲分界西嶼全島除公告紅區外,原則上爲綠區。)。金門縣則因地理位置重要,部分地區仍屬國防部軍事要塞,劃分較複雜,僅約一半左右地區可飛行。

民航局也提醒,對於「非法侵入地方政府公告禁止、限制範圍內之處置作爲」。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取締,依據《民航法》第99條之13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取締;必要時,得洽請警察機關協助取締。但未經同意進入政府機關(構)區域之遙控無人機,政府機關(構)可採取適當措施予以制止或排除。

另外,禁航區、限航區、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一定距離範圍內,都禁止從事無人機飛航活動,違者將由民航局廢止其操作證,並處新臺幣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遙控無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