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業者打先鋒 再生能源政策逐夢實

雲豹能源投資建置蘇澳港區內兩座屋頂型太陽能電廠,協助蘇澳港獲得國際綠能港口認證。圖/業者提供

臺灣近年大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綠能裝置量逐年攀升,根據統計,太陽光電總髮電量去年已達到27.3億度,在今夏尖峰時的貢獻甚至相當一座核電廠,其中太陽光電可說是再生能源發展主力,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太陽能總裝置在2018年底已超越已往水準,躍居再生能源之首。這些具體進度,除了政府的政策扶植,多數歸功於國內民間業者力量及各方資金投入的共襄盛舉,才能在促進能源轉型的同時,爲臺灣智慧能源與科技產業供應鏈帶來創新動能。

雲豹能源創辦人張建偉表示,政府希望在2025年達成太陽能累積設置容量20GW目標,估計須要耗資3兆臺幣,這樣的建設不可能憑空而來,國內業者的先行投入及大型投資機構的資金投入缺一不可。張建偉說,興建太陽能電廠過程繁複,其中以開發前期開發包括土地取得、爭取地主同意與地方支持,及取得申設資格過程最爲艱辛。

由於臺灣地小,在寸土寸金的壓力下,大型太陽電廠多規劃在地層下陷區、鹽地、旱地等,初期整地須耗不少成本,若要建置大規模的太陽能電廠,估計從前期準備到正式發電,須耗時2年不等,而這些都是壽險或退休基金等大型投資機構所無法處理的,因此不少太陽能業者位居先鋒打頭陣,扮演重要角色。不過,太陽能電廠開發是一個資本密集的產業,尤其地面型大規模電站,資金需求更爲龐大,多數業者執行瓶頸並非技術或施工,而是資金的籌措,這些不能只靠中小型企業資金的投入。

張建偉說,根據統計,要建置容量1MW的電廠,不含土地成本,初期投入資金超過千萬元以上,且在電廠完工,正式營運前,都不會有收入。因此太陽能業者在開發、經營太陽能電廠的同時,亦適時地與國內外大型資金合作,引進外部資金支持,太陽能業者本身才不會因爲持有過多電廠,而導致財務槓桿過高,無法永續經營。

以雲豹能源爲例,除憑藉上下游整合的功力,積極衝刺發電量,並藉維運管理,維持電廠發電的品質,靠的就是資金籌措及成本控制的實力。張建偉說,雲豹能源集團長期經營國內太陽能電廠開發與整合,在開發及維運品質已建立良好口碑。爲求永續經營,持續開發優質電廠,亦尋求國內外資金的合作。

目前所合作的對象中,國內資金多來自上市櫃公司,國外則爲知名外商及投資機構,合作項目包括財務、技術、人員等合作,其中,英商GRP II Taiwan UK Limited亦爲合作伙伴之一。張建偉說,非核家園目標的達成,需要借力使力,讓對的人作對的事。政府將閒置,無法耕作與運用的土地釋放出來,由再生能源業者打先鋒,負責溝通整合,建置電廠。

不過,案場開發需要資金,惟有結盟國內外合作伙伴,藉由開發太陽能電廠市場交易機制,太陽能業者可獲得資金後援,再投入案場開發,讓資金作最有效率運用,也爲國內綠能產業注入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