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市場活化專案 解決「攤住混居」問題

新店惠國市場爲民有市場活化專案計劃亟欲解決「攤住混居」的典型案例。(圖/呂健豪攝)

新北市政府推動「新北市轄內民有市場活化再生專案計劃」,成立跨局處平臺,以城鄉發展局爲單一窗口受理申請,由市場處、都市更新處等單位輔導符合資格的申請案,以都市更新的方式重建,一方面改善民有傳統市場老舊且「攤住混居」,減少環境、公安、治安疑慮,另一方面市府還可透過回饋取得公益設施。

新店惠國市場周邊巷弄內爲傳統市場。(圖/呂健豪攝)

民有傳統市場活絡於60至80年代,形式大多是1樓面臨道路者爲店鋪,內部則爲各式攤商,2樓以上爲住家,且爲方便民衆採買,通常都位於交通便利的道路節點,但隨時間推進,因家戶組成的減少及民衆採買習慣改變,使得僅剩外圍店鋪較能持續營業,而內部的攤商則逐漸凋零,加上過去可在攤位上屠宰,長期下來便可能引起環境衛生、公安甚至治安疑慮。

新北市長侯友宜出席各區行動治理時,常有里長反應地方上傳統市場位處當地良好地段,但看起來卻是環境窳陋的,而市府在都市計劃公共設施通盤檢討盤點市場用地時,也發現這樣的問題,但因市場用地更新改建涉及「新北市獎勵投資興建都市計劃公共設施辦法」、「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辦法」、「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計劃法」等各項法令限制,因此主動透過跨局處橫向聯繫,逐步修法後推出這個專案計劃。

新店惠國市場與緊鄰五峰重劃區,巷內傳統市場景象與一路之隔的新建大樓成強烈對比。(圖/呂健豪攝)

主辦這項專案計劃的城鄉發展局副總工程司鄭博仁解釋,此專案計劃與過去市府長期推動的公有市場改建最大的差異在於,公有市場沒有民有市場產權複雜的問題,僅需針對改建標的透過都市計劃變更,依市場使用需求檢討容積率、建蔽率及多目標使用等規定,配合興建計劃編列預算來執行。

而民有傳統市場除了受限於法令限制外,還有產權細分導致難以整合所有地主申請獎勵投資的門檻,以及容積率低於毗鄰住宅區等問題,更新改建效益不高,因此市府經過半年的研究後,逐步修改法令及條件限制,並增加誘因,新北市政府城鄉局除2021年已主動修正「新北市獎勵投資興建都市計劃公共設施辦法」第10條,2023年更推出本專案計劃能夠與法令銜接,增加地主申請的意願。

城鄉發展局副總工程司鄭博仁表示,過去要專案申請獎勵投資,必須取得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100%同意,但本專案計劃將門檻下修至超過50%即可提出申請,確認符合資格後,由城鄉發展局成案列管,並由市場處、都市更新處雙軌輔導申請獎勵投資、劃定更新地區等流程。

過去獎勵投資審查覈準後,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需在2年內取得80%同意,本專案計劃也將門檻下修至75%,在覈發資格函後,接續辦理申請多目標使用、申請都市更新事業計劃並同權利計劃報核、申請都市計劃細部計劃變更等程序,讓建物重建後不僅能夠多目標使用,更能取得與毗鄰住宅區相同的容積率。

不過城鄉發展局副總工程司鄭博仁說明,不可能平白無故讓民有傳統市場取得額外容積,因此本專案計劃規定,增額容積的20%必須回饋公益設施,例如社會住宅、公幼、託嬰等,讓民有傳統市場更新改建時,市府也能取得公益設施來提供公共服務。

新北市轄內民有市場活化再生專案計劃流程示意圖。(圖/新北市政府城鄉局提供)

另外,獎勵投資程序搭配多目標使用,使用項目可由申請人以每個市場用地的定位來做選擇,而搭配都市更新程序,則是解決多目標使用規定住宅比例只能有1/2的限制,算是增加另一項誘因。

城鄉發展局副總工程司鄭博仁說,目前也有洽詢的地主表示,不需要申請基準容積增加,只需要加速重建,減化流程,這些協助都是可行的,市府團隊會以土地所有權人整合後的意願協助辦理。

由於本專案計劃有時間上的限制,受理期間爲2年,期限到2025年4月1日止,推動至今已有2案符合資格,而新店惠國市場目前已在準備都市更新事業計劃,後續將會提出第二階段申請,此案也是本專案計劃改善「攤住混居」最典型的例子。(新北市政府城鄉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