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修改黨章 當然中央委員人數減少、不得高於票選委員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出席「民衆黨黨代表大會暨黨慶 」。(圖/翻攝自YouTube/民衆黨)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民衆黨3日於高雄舉行黨代表大會。會中表決通過組織章程修正,減少「當然中央委員」的席次,未來將僅限於立院黨團總召、副總召、幹事長並新增縣市議會黨團總召集人;此外,也規定票選中央委員人數不得低於當然中央委員及指定中央委員之總數。

此次黨代表大會中,有黨代表提案修改章程,對於中央委員部分,現行規定「當然中央委員」包含黨主席、本黨黨員擔任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等,黨代表提案將「立法委員」修改爲黨團總召、副總召、幹事長,並新增各縣市議會黨團總召集人。

同時,也訂出票選中央委員席次最少爲9席、候補至多5席,由全體黨員代表票選產生,票選中央委員席次不得低於選舉當時當然中央委員及指定中央委員之總數。如任期中遇到票選中央委員請辭或因故無法執行職權,以及任期中當然委員人數增加等兩種狀況,由候補人選依次遞補,其任期至原中央委員之任期屆滿日。

而此案在黨代表大會中經過表決,出席74位中央委員,68位贊同無人反對通過,此案將自第三屆黨員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開始實施。

在臨時動議時,有黨代表提請民衆黨能成立「專業法律支援及公關危機應對委員會」,因民衆黨從政人員經常面臨網路攻擊與司法濫訴及法律攻防等,影響個人聲譽與黨形象,所以希望能成立應對委員會,在會中也獲得黨代表支持通過,未來黨中央會針對此提案着手進行相關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