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縱論/當Meta與詐騙共舞 政府在哪
賴清德總統視察警政署,怒斥詐欺破案率才一點三%,讓民衆的冷汗溼透了背脊。臺灣詐騙一天比一天猖獗。受害者有人尋短,有人家庭破碎,多年積蓄跟未來希望,一夕成空。
藝人譚艾珍被騙的經歷顯示,詐騙集團成功並非依靠單純運氣,是結合心理操控、巧妙情節,還有唯利是圖的社羣平臺,如Meta科技設計的結果。
例如臉書有一個特殊互動設計,即爲提供行銷爲主的「行動呼籲」按鈕,可開發潛在客戶、銷售之不同目的,內建「立即申請」、「瞭解詳情」按鈕,結合圖像、影片,導向特定網站或網址;廣告刊登後,看到的使用者就可點按行動呼籲按鈕。進入社羣媒體時代,假名人廣告更容易實踐這種行銷策略。
假財經名人臉書廣告通常有三類,一是設定對投資有興趣者;二是觀察哪些名人常和大衆互動,作爲冒用對象;三則注意新聞報導名人的故事,再用第一人稱口吻引人上鉤。
這類詐騙態樣是利用名人臉書照片、撰文做爲誘餌,以似真的名人存股社團出現,包括財經或媒體名人、財經網紅,企業名人等,都在冒名之列。更惡劣的是爲引人上鉤,三天兩頭就有名人「被死亡」。
統計顯示,詐騙手法第一名是假投資,第二名是網購詐騙。僞冒知名人士投放非法的投資、釣魚廣告,甚至僞造新聞頁面以誘騙點入,或以公益團體爲名引誘加入全股社團來詐財;名人加持帶動了購買意願,接着受害者進入LINE羣組或一對一私訊,逐步展開詐騙。
日前,北市內湖母女就因誤信臉書詐騙廣告,相信假冒知名理財網紅詐騙,透過臉書加入LINE羣組,導致一二○○萬元家產化爲烏有,房屋權狀也遭設局抵押,走上絕路。
然而,從全球詐騙廣告獲益最多的臉書,幾乎不承擔下架詐騙廣告任何責任,令各國頭痛又憤怒。去年十月日本提起集體訴訟,三十名原告向擁有臉書及IG的科技巨頭Meta提出約二百萬美元的賠償,因其未採足夠措施防詐。
韓國一三○多個組織發表聯合聲明,要求平臺主動偵測並封鎖詐欺廣告,更呼籲政府成立專案小組,打擊網路釣魚詐騙。韓國公平會調查一年多,去年底送報告給Meta,告知將審查Meta是否拿出足夠行動來保護用戶。
去年澳洲決定採取強硬行動強化社羣平臺責任,包括強制下架等。澳洲立法後,去年十月Meta表示已撤下八千個「名人誘餌」廣告。Meta和澳洲銀行合作,遏制利用名人誘騙消費者的詐騙行爲。
Meta表示,廣告商現在需要驗證其受益人和付款人訊息,包括其澳洲金融服務許可證號碼,然後才能投放廣告。其想法是,如果增加僞名人廣告的成本並延遲效率,應有機會減少詐騙廣告。Meta也開始在澳洲試驗臉部辨識技術,以偵測並刪除詐騙廣告。
數位發展部長黃彥男承認,臺灣詐騙廣告六至七成來自臉書,背後是一個個比悲傷還悲傷的故事,臉書和祖克伯卻是荷包滿滿。Meta下架詐騙廣告往往得等兩三天後,Meta說因技術團隊在美國,臺灣在白天通報詐騙,美國已經是晚上,要隔天才能處理,真是滿口胡言,顯示Meta根本無意在臺灣配置足夠人力。
賴清德若真要打擊詐騙,應該具體審視行政院詐騙預防框架,更需要強力和臉書交涉,並立法要求社羣媒體正本清源,纔是正道。責怪警方破案率低是畫錯重點,畢竟既已成案,木早成舟。(作者爲政大傳播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