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後 藍委提四訴求照顧消防員

屏東明揚大火造成多人死傷,造成四位消防人員殉職。警消背景的國民黨立委遊毓蘭(中)今舉行記者會,提出四點訴求,包含警消的退撫制度所得替代率比照國軍,最高有95%的所得替代率;對於執行公務傷病的消防員,給予實際的醫療需求照護;建立消防員重大救災事故後的身心照顧制度;救災後倖存者應有具體的升遷或獎勵措施。記者屈彥辰/攝影

屏東明揚大火造成多人死傷,造成四位消防人員殉職。警消背景的國民黨立委遊毓蘭今舉行記者會,提出四點訴求,包含警消的退撫制度所得替代率比照國軍,最高有95%的所得替代率;對於執行公務傷病的消防員,給予實際的醫療需求照護;建立消防員重大救災事故後的身心照顧制度;救災後倖存者應有具體的升遷或獎勵措施。

遊毓蘭表示,102年至111年全國消防員殉職30人、因公死亡9人、因公失能4人,因公受傷914人。每次災害後,警消及員工的醫療、身心健康復原等都需要政府具體支持。她提出四點訴求,一是警消的退撫制度所得替代率比照國軍,最高有95%的所得替代率;二是對於執行公務傷病的消防員,給予實際的醫療需求照護。她舉例,109年2月13日高雄鳳祥分隊消防車翻覆事故,小隊長馮永昌傷重殉職,隊員賴統生、分隊長曾柏雄受到重傷,開始醫療復健,過程中卻被醫院要求每4周就要轉院,原因是健保陋規,災害受傷的員工也是如此,這對病人及家屬造成加倍的痛苦與折磨。

遊毓蘭提到,三是消防員在重大救災事故後,經常有嚴重心理創傷,政府應該建立具體制度,顧及消防員的身心照顧需求;四是除了對殉職者入祀忠烈祠等備極哀榮的措施外,倖存的在職者有人截肢、有80%大面積灼傷,政府能否對倖存者也有具體的升遷或獎勵措施?

國民黨立委廖婉汝表示,明揚大火後,明揚雖拿出5億信託,做傷者跟亡者的補償,但是夠嗎?如果地方沒有做些機制,未來身心療傷跟復健一路走來辛苦。她呼籲屏東縣政府重視,傷者定期轉院問題以及後續身心復原,不只警消,員工也同樣會面臨。

新北市立委參選人林國春指出,民進黨對警消的照顧不能流於口號,重大案子跟事件有可能無法避免,發生後如何面對跟處理,建置完善醫療機制,照顧警消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羣(PTSD),他在美國警察局共三個月,美國重大事件發生後通常都有機制,要求現場救災、救護或經歷槍戰甚至打火的弟兄強制休假,接受心理上的輔導。他也認爲,警察臨檢執法所收入的緩起訴金,應用於執行相關勤務遇有死亡、傷病等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