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工廠大火之鑑 金門消防局辦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火災演練

金門縣消防局昨日於公共危險物品儲量最大之塔山發電廠內,辦理「輔導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辦理初期火災應變演練」,考驗人員應變能力。(圖/金門縣消防局提供)

鑑於日前屏東縣明揚工廠發生之重大火災案件,爲維護公衆安全,加強轄內是類場所落實初期火災之應變,金門縣消防局昨(26)日於公共危險物品儲量最大之塔山發電廠內,辦理「輔導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辦理初期火災應變演練」,並逐步推展至地區所有列管場所,以期在災害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應變並交接相關資訊,使現場指揮官快速決策搶救方針,預防人命傷亡及災情擴大。

金門消防局指出,此次演練由該局副局長陳國瑋率領轄區第一大隊大隊長陳叄奇、金城消防分隊、災害預防科及災害搶救科派員督導,塔山電廠副廠長顏木羣率各單位經理共同參與。情境設定爲發電機組區域意外起火,考驗當班值機人員執行火災應變能力、通報及避難疏散、初期應變資訊交接消防局指揮官等作爲。

消防局強調,爲使參演人員更能融入災害發生時之瞬息萬變、難以掌握之壓力,貼近實際運作情形,並未事前告知演練情境,臨時設定滅火失敗以及搶救人員滅火過程受傷,考驗人員應變能力。

消防局表示,演練時雖爲無預警情境,但參演人員在此情況下仍能作出正確應變,且24小時均編排具救護技術人員輪班可作緊急處置,過程中值機人員一併示範如何操作供油截斷措施、滅火失敗後值班主任迅速擴大停機範圍及掌握現場資訊交接給消防局指揮官,更能彰顯規畫得宜、平日訓練及定期配合消防局演練成效,各督導人員對於現有制度運作均有讚賞。

消防局另指出,演練中發覺噪音導致中控室及巡檢人員不易雙向溝通、建立燈號和警示聲響以利所有人員立即反應、救災過程中專人擔任協助窗口及人員撤退集結區設定等實務隱藏問題,一併於演練後交流會議中提出改善建議,雙方共同研議及策進,期能進一步完善制度規畫。

消防局長呂英華表示,該局每年均召集縣府相關單位針對轄內達管制量30倍以上之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執行聯合檢查工作,維護縣民安全。本次無預警演練將縣民居住安全再次向上提升,各場所經消防局輔導檢視,將可強化危害應變作爲,進而達成降低人員傷亡及財物損失、確保社會大衆生命財產安全之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