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灘與陸對峙 越南學者籲提交聯合國安理會
中國7月起派遣探勘船「海洋地質8號」等船隻進入南沙羣島最西側淺灘萬安灘(Vanguard Bank)探勘石油,越南將萬安灘稱爲思政灘(Tu Chinh),聲稱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萬安灘位於越南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內,出動相關船隻阻擾,與中方船隻發生對峙,越方並多次向中方抗議。
「青年報」新聞網站今天報導,越南法律政策與發展研究所昨天在河內市舉行「思政灘與國際法」科學座談會。
報導指出,與會代表駁斥中國對南沙羣島擁有主權及對萬安灘附近海域擁有主權的言論,表示依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南沙羣島不能像羣島國家一樣享有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更別說南沙羣島並不歸屬中國,顯示中國提出上述言論已犯下「2個錯誤」。
學者表示,中國近年來企圖將整個南海變成「家裡水池」,對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大羣島提出主權聲索,其中主張在與越南有爭議的西沙和南沙兩個羣島設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與越南從海岸計算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重疊,目的是將沒有爭議海域變成有爭議海域,從而提出「共同資源開採」的聲索。
越南公安部戰略研究所前所長黎文剛(Le Van Cuong)認爲,中國船隻近期在萬安灘海域所採取的行動,甚至比中國數年前在南海設立「海洋石油981」鑽井平臺還危險,因爲萬安灘以及整個南海南方海域完全歸屬越南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棚範圍內。
越南駐菲律賓前大使張朝陽(Truong Trieu Duong)表示,南海的空間和資源是中國成爲世界海洋強國的重要基礎和唯一途徑,中方將不會放棄獨佔南海的野心。
越南法律政策與發展研究所所長黃玉交(Hoang Ngoc Giao)表示,中國近年來在南海採取的行爲,尤其是近期在歸屬越南專屬經濟區的萬安灘海域的既威脅又使用武力的行爲,已違反聯合國憲章;國際社會反應也顯示,這是威脅區域和平、安全以及違反國際法基本原則的行爲,中國不僅侵犯越南海域,還侵犯馬來西亞和菲律賓海域。
黃玉交表示,越南應趁着擔任聯合國安理會2020年至2021年非常任理事國之際,將中國在南海威脅和武力行爲向聯合國安理會提交,根據聯合國憲章,安理會有權應各國的要求審議威脅區域和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問題,「越南不必要朝向安理會提出有關南海的決議(其中中國有否決權),只要將此問題列入安理會的會議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