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拜告青桔/小藍索賠200萬 共享單車專利戰再起

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官微“知產北京”的消息,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了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摩拜)訴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小桔公司-滴滴出行運營主體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青奇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件,並於2019年11月20日採取證據保全措施,依法查封、扣押了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在北京市運營的帶有被訴侵權的馬蹄形鎖具的青桔單車、小藍單車。

據介紹,作爲本案原告方,摩拜公司主張其爲第201510886031.6號、名稱爲“一種鎖”的專利權人,該發明專利於2015年12月6日申請,於2018年9月11日予以授權公告。

南都記者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入口查詢瞭解到,該專利發明的說明書提及,本發明涉及鎖,特別涉及一種兩輪車或三輪車用的鎖,涵蓋鎖口、鎖舌、施力構件和開鎖組建等。在本發明中,移動通信設備上安裝有自行車用戶終端應用,該應用可以幫助管理自行車實現防盜、維修、運營管理等功能;通過運行自行車用戶終端,移動通信設備可以獲得自行車的所在位置,以及一旦發生盜竊情況的提示信息,用戶可通過移動通信設備對自行車進行遠程開鎖。

公開信息顯示,青桔單車系滴滴出行自有的共享單車品牌;2018年,小藍單車和滴滴達成單車業務託管合作,小藍單車被滴滴託管;後滴滴又將ofo小黃車單車入口一併整合。此後,用戶通過滴滴出行APP的單車入口可以享受多個單車品牌的服務。

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介紹,原告摩拜公司發現被告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在滴滴APP上運營的共享單車租賃業務中,提供的青桔單車和小藍單車使用了由灰色面殼與黑色底殼裝配而成的馬蹄形鎖具,該鎖具及安裝有該鎖具的自行車(簡稱被訴侵權產品)落入了原告涉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故請求判令被告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停止製造、使用、銷售和許諾銷售被訴侵權產品,銷燬庫存和專用於製造被訴侵權產品的零部件、工具、模具和設備,兩被告連帶賠償原告因侵權行爲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原告爲制止侵權行爲的合理支出共200萬元。

南都記者就此事詢問摩拜方面,對方表示,“在國家大力倡導知識產權保護的背景下,摩拜公司起訴滴滴侵犯其知識產權,完全是出於對自主創新成果的堅決維護,並呼籲所有共享單車企業注重科技創新,尊重知識產權,共同推動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據悉,訴訟過程中,原告摩拜公司提出證據保全申請,認爲被訴侵權產品鎖具和單車處於兩被告的管理、控制之下,並不公開銷售,摩拜公司客觀上無法取得,且被控侵權的遠程控制的鎖具可能被快速修改,導致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後難以取得,故請求北京知產法院採取證據保全措施,查封、扣押被訴侵權的共享單車。

摩拜方面表態稱,摩拜單車充分尊重知識產權和市場競爭規則,反對行業中盲目跟風式的技術抄襲損害創新者的積極性,損害市場競爭秩序。摩拜單車也願意通過許可的方式共享知識產權給友商使用,在自身成長的同時,通過在知識產權方面建立合作,促進全行業的健康發展與合作共贏。截至目前,滴滴方面並未給出更多回應。

北京知產法院經審查認爲該保全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並根據共享單車的價值及運營情況、證據保全可能造成的運營損失等因素,確定了原告交納的擔保金數額。在作出裁定後,合議庭制定了詳盡的保全預案,最終在技術調查官和法警支隊的配合下,順利完成證據保全工作。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採寫:南都記者 傅曉羚 黃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