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一夫多妻制 允許卻不普遍

裟婆撒哈拉(時報出版)

最後附帶一提,衆所周知穆斯林可合法迎娶四個妻子,在奉行伊斯蘭教法(charia)的摩洛哥亦然。

不知何時開始,網路上流傳着一則「公主與王子從此過着幸福快樂生活」的浪漫童話,訴說着摩洛哥國王穆罕默德六世爲了迎娶一位美麗與智慧兼具的平民女子,廢除了百年來的一夫多妻制,宣誓一生只愛她一人,該女子如何顛覆了傳統,堪稱「讓一個王朝屏除三宮六院的偉大女性」。

王室內部種種,外人無從得知,然而第一個廢除一夫多妻制的阿拉伯國家是突尼西亞,從一九五六年開始實施一夫一妻制。與之相反,一夫多妻在摩洛哥至今依舊合法。

雖然對一場傳統婚姻來說,親族的認同與接納遠重於前往政府機關登記,但若要理解摩洛哥婚姻制度,得從「Moudawana家庭法」說起。

「Moudawana家庭法」乃個人地位法。一九五六年摩洛哥獨立之前,摩洛哥王室向來以相對開明、開放,甚至是西方化的形象出現在世人面前。一九四七年,穆罕默德五世的長女公開露面時,頭上便未包裹頭巾,爾後穆罕默德五世的兩個兒子與四個女兒更是經常陪伴他出席各種公開活動。

獨立前,摩洛哥普遍奉行伊斯蘭教法學(Fiqh),一九五六年取得獨立後,穆罕默德五世於一九五八年召集一羣優秀的法學家與伊斯蘭學家共同擬訂了個人地位法(即初版Moudawana),在當時算是先進的法律。在瑪利基法學派支持下,該法將近四十年無任何更動。

進入七○年代,已有呼籲修法的聲音,卻遲至一九九三年哈珊二世治下才終於進行首次修改。二○○四年是摩洛哥女性地位法律大躍進的一年,即便周遭保守勢力反對,在新任國王穆罕默德六世同意下,議會一致通過新版Moudawana家庭法並施行至今,對女性地位更有保障,也對一夫多妻有了更多限制。

在法律與宗教雙重規範下,男性並非可以不受規範地娶兩個以上的妻子。

摩洛哥已婚男性若有意合法迎娶第二個妻子,必須正式向法院提出書面聲明,申請前提是原配妻子無法履行婚姻義務或同意丈夫娶第二個妻子,且申請人有能力同時承擔兩個家庭的經濟和情感等責任。書面聲明中,申請人必須解釋爲何想迎娶第二個妻子,並說明將如何確保自己未來能夠平等對待兩個家庭的妻兒。若獲得法院許可,申請人才能合法迎娶第二個妻子。

雖然伊斯蘭同意一夫多妻,《古蘭經》也說:「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對待孤兒,那末,你們可以擇娶你們愛悅的女人,各娶兩妻、三妻、四妻;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們,那末,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們的女奴爲滿足。這是更近於公平的。」(4:3)

然而最困難的,恰恰是男性難以全然公平公正對待兩個以上的妻子與其子女,並提供足夠的生活所需。致力於提升摩洛哥女權的社運人士希望將婚姻限定在一夫一妻,讓性別更加平等,但目前一夫多妻制毫無廢除跡象,二○○七年一份正式民意調查中,甚至仍然獲得高達四十四%摩洛哥人支持。

事實上,摩洛哥國內有九十九%人口信奉伊斯蘭,看似多數人皆能接受一夫多妻制,娶兩個以上妻子的摩洛哥男性卻遠不如想像中普遍,每年約有上千人申請,獲得正式許可者不到千人。一夫多妻婚姻亦明顯逐年下降,一九九二年約五.一%的女性身處一夫多妻婚姻,二○一八年已降至一.八%。此外,女性平均結婚年齡愈來愈晚,進入適婚年齡的未婚女性比例逐年增加,離婚率亦逐年增高,離婚與再婚比想像中普遍。

另一方面,若詢問摩洛哥女性是否接受丈夫娶第二個老婆,受訪者未必會點頭,即便同意也可能是迫於無奈,尤其是受過教育的年輕女性,多半無法接受丈夫迎娶第二個妻子進門。

有些女性看似與丈夫其他妻子相安和樂地共同生活,實際相處情況則難爲外人所知。有些女性是在丈夫已有另一段婚姻後才被告知,被迫接受,有些是丈夫擁有另一個家庭後,便全然消失在元配與其子女的生活裡,真如伊斯蘭理想中「公平公正善待每一個妻子並照顧其子女」者,少之又少。

看似對一夫多妻制的高支持度,與其說是深思熟慮後的結果,不如說是當這件事並未降臨自己身上,多數人是不經思考地服膺在傳統與宗教之下。近年摩洛哥公民社會開始有修正Moudawana家庭法的聲音。(二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