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同心」她吞忍婆婆16年 人妻挨告才知老公恐怖監視

人妻婆媳問題演變成夫妻失和,決定搬去住小套房,卻慘遭丈夫監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新北市1名人原本夫家同住,因不滿婆婆老是干預夫妻相處及顛倒是非,丈夫又只會要她忍讓,忍了16年決定自己去外面租套房,沒多久竟被指控涉嫌通姦,還遭求償,人妻上了法庭才知道,原來丈夫在她套房外偷裝監視器鏡頭對準門口,因此拍下其他男子短暫進出的畫面結果丈夫因妨害秘密遭起訴。

全案起因於劉姓丈夫向法院提告,指控妻子疑似和其他男人頻繁進出居住所,逾越一般男女關係,嚴重侵害劉男的配偶權,讓劉男終日鬱鬱寡歡,獨自承受周遭親友異樣眼光,劉男表示,原本願意和妻子和解,但妻子卻反悔,因此要妻子和另名男子共同賠償侵權損害60萬元。

▲人妻希望丈夫一起搬家,但被要求儘量忍讓婆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人妻喊冤訴苦,她結婚後搬進夫家,婆媳問題日漸嚴重,她多次請求劉男居中協調或一起搬家,但劉男拒絕並要求她忍讓,她忍了16年,身心俱疲,擔心夫妻感情破裂,會真的離婚,所以找男姓友人協助找房子,在2017年間搬進小套房,期間男性友人會前往關心,但都是短暫停留,沒有待到深夜或過夜的情形

法院調查,劉男所提出的配偶權遭侵害證據,除了妻子原本簽下的和解書,只有1張影片光碟,但這些影片,是劉男私聘徵信社裝置監視錄影機,竊錄妻子非公開活動,已嚴重侵害了妻子的隱私權,取得方式違反社會道德公序良俗,不能當成證據,何況影片中顯示,妻子和其他男人的互動都有保持一定距離,沒有任何親密舉動,其他男子在妻子套房停留時間短暫,難證明互動超越一般朋友關係。

法院最後判決駁回劉男求償請求,刑事部分,也由檢察官另案以證據不足爲由,處分不起訴,劉男的妻子則是在法庭內發現遭偷拍套房門口的進出畫面後,向臺北地檢署提出妨害秘密告訴,檢察官調查後,依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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