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報導我不爽!找人跟縱砸車 前「鋼鐵人」職籃領隊遭判6月徒刑
「高雄17直播鋼鐵人」前領隊陳冠豪,不滿記者報導所屬球隊資金來源疑有陸資,便以22萬爲報酬找來7名共犯跟蹤女記者,還闖入其住宅破壞車輛,遭判6月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職籃「高雄17直播鋼鐵人」前領隊陳冠豪,2022年因不滿女記者報導所屬球隊資金來源疑有陸資,心生怨念並以22萬爲報酬找來7名共犯跟蹤女記者,還闖入其住宅破壞車輛。新北地方法院審酌陳冠豪已賠償女記者、非毫無悔意,依《刑法》妨害秘密罪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女記者2022年10月報導陳冠豪所屬球隊資金疑有陸資介入,引起陳冠豪不爽,他在同年11月着手展開報復行動,找來7名共犯幫忙,僞裝成爆料者約女記者到指定地點後放鳥,再跟蹤女記者確定所住社區及車輛。
接着衆人闖入社區將GPS追蹤器安裝在本案車輛後保險桿下方內側,追蹤女記者行蹤,又手持鐵錘敲破女記者車輛駕駛座旁車窗,再將鐵釘1袋倒入車輛變速箱內,藉此破壞女記者車輛,被檢察官以侵入住宅、妨害秘密、毀損等罪起訴。
新北院審酌陳冠豪原先身分爲鋼鐵人籃球隊領隊,且犯案時已年滿40歲,應有一定程度社會歷練,卻只因對女記者撰寫新聞報導內容有所不服,就教唆他人暗中對告訴人等施以暴力,足見法治觀念薄弱、行事作風難謂光明磊落。
新北院考量陳冠豪事後以12萬元與女記者和解,並非毫無悔意,依《刑法》妨害秘密罪處處陳冠豪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