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穿袈裟「降低戒心」借廁所 竟持鐮刀猛砍屋主兒
男穿袈裟借廁所竟持刀砍住戶兒,精神不穩延長暫行安置。(本報資料照)
臺中1名情緒不穩的男子去年7月竟穿着袈裟,開車到苗栗向住家借廁所,不料男子卻持鐮刀闖屋猛砍林姓住戶的兒子,還拿菸灰缸砸頭後離去,警方逮人起獲鐮刀跟袈裟,一審男子依殺人未遂罪判3年10月,法院考量他難穩定就醫且有隨機殺人的舉動,避免對他人造成危害,一、二審皆裁定繼續暫行安置。
檢警調查男子向林姓住戶借廁所,住戶見他身穿袈裟,認爲出家人不會是壞人,便降低戒心出借,不料男子卻持鐮刀、菸灰缸闖兒子房間朝兒子頭部猛砍猛砸後離去,警方最後在臺中逮人。
苗栗地院一審時男子矢口否認犯案且辯稱鐮刀不是他的,也沒有打住戶兒子,但住戶指證歷歷,兒子被傷得滿身血,住戶上前制止男子後,男子才跑掉。
遭砸的林男表示,開房門就看見穿袈裟的男子手高舉鐮刀朝他砍來,還拿菸灰缸猛砸,力道大到像往死裡砸。
一審認爲男子身穿袈裟易被聯想到宗教、善良等,而一般人在聽到借廁所也會降低戒備,無法預料有攻擊行爲,審酌攻擊行爲及傷者傷勢,認定男子有殺人犯意。
一審也審酌男子有情緒症狀且有診斷證明,應訊時隨意誦經、推倒法庭螢幕等舉止異常,辨識行爲能力顯著降低,依⟪刑法⟫第19條減刑後,依殺人未遂罪判3年10月,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3年。
一審考量男子家庭量能不足,無法穩定就醫且有隨機殺人之情,基於保障他的醫療及避免造成他人危害,裁定男子令入司法精神醫院、機構暫行安置6月。
唯男子的暫行安置將在8月屆滿,臺中高分院二審再訊問後,仍認有延長安置的必要,裁定延長暫行安置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