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起草「不孝之子防止法」 父母將可討回送出的財產

▲「不孝之子防止法」防止子女不奉養父母。(圖/達志示意圖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政府官員30日表示,法務部已完成民法修訂案是行方案規定若子女不履行贍養父母義務時,父母有權要回已贈予子女的財產,此法案也被稱爲「不孝之子防止法」。

根據南韓《中央日報》報導,南韓法務部下屬之民法修訂委員會的《民法修訂草案》規定,除子女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或對父母有傷害、暴力等行爲之外,「父母受到虐待或其他不當待遇時,原定贈予的財產可予以取消。」

報導還提到,南韓現行法律規定,一次性給予女的財產不可要回,但修訂案的規定是可以要回,修訂案指出,「必須修訂《民法》解決類似問題」。南韓在野黨「新政治民主聯合」也說,將在9月初提案「不孝之子防治法」,並正式討論修訂《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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